2010年報稅須知》今年報稅該注意哪些事?

 一年一度的報稅季節又到了,每一年報稅制度總有些變動。失業者、拿消費券去捐贈的人,今年報稅都有特別的措施,上班族必須多加注意。5 月是一年一度申報所得稅的日子,很多人一想到要蒐集整年度的報稅單據,眉頭就不禁皺起來。但比較以往,今年報稅又多些便民措施,加上政府提高免稅額,只要搞懂2010 年所得稅的最新制度,上班族既能省荷包也能省下不少報稅時間。


注意1:採標準扣除額者省更多

 今年報稅的第一個好消息就是可少繳一點稅。對一個上班族來說,免稅額跟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都提高。擁有CFP 認證理財規畫顧問戴素雲表示,以去年跟今年都是月薪5 萬元、年薪約70 萬的人來看,今年所得稅大約可以少繳1,560 元。除此之外,今年對採取標準扣除額申報者也大為有利。因為個人標準扣除額比去年提高3,000 元,夫妻合併申報則提高6,000 元。這代表申報者必須重新檢視自己手上的列舉扣除額是否高於標準扣除額,以免採用錯誤的申報方式而多繳了冤枉錢。


注意2:資遣費要繳稅,失業給付不用繳

 2009 年失業率屢創新高,失業勞工增加不少。去年失業者必須特別注意,假設是被原公司資遣而領取的資遣費或退職金屬於退職所得,必須納入所得稅中一起申報,至於跟勞保局領取的失業給付就不需要繳稅。而資遣費要如何併入所得稅內申報?假設林小姐在公司服務2 年,離職時領了40 萬資遣費,那麼16.9X 2=33.8 萬是屬於免繳稅的部分,剩下的一半則必須納入所得稅計算。


注意3:國民年金、健保費可計入列舉扣除額內

 上班族在失業期間內,通常會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千萬不要忘記,這筆費用也可列入保費的列舉扣除額項目內。只不過這筆費用必須跟所有的保險費放在一起,每年每人最多擁有2.4 萬的保費列舉扣除額。至於健保費用則可單獨列舉,不納入2.4 萬保險費內,提醒上班族千萬別忘記跟公司拿取健保費單據。

【本文摘自30雜誌5月號;更多文章請上30雜誌網:www.30.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