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開除員工

美國耐飛利(Netflix)網路租片公司創辦人之一倫道夫(Marc Randolph),至今創辦過六家公司。他認為,身為企業領導人所需擔負的眾多責任中,開除員工是最難的一項。


他最近在財星雜誌撰文表示,如果僱人的時候,公司把職缺的工作內容說明非常清楚,而且認真地進行了面試,基本上僱用到完全不能用的人應該是零星的。所以當主管要開除一位由自己僱用的員工時,主管也應該檢討自己為什麼當初「看走了眼」。


倫道夫指出,因為員工行為或態度失當而開除他們,這種情況很直截了當,並不難。開除員工困難的地方在於,當主管需要開除一位好員工,而且起因不在員工,他們只是在錯的時機出現在錯的地方。


企業領導人會被逼到開除員工的痛苦死角,常見的原因有以下三個:


■公司往前走。公司邁進到下一個新產品時,原來在舊產品裡扮演關鍵角色的員工,可能不再有能力為新產品做出貢獻。例如,倫道夫日前跟一位企業執行長聊天時,對方談到,當該公司的顧客從一般消費者,轉向到公司行號,公司中兩位消費者行銷專家立刻失去了重要性。


■公司成長了。一開始當公司的資源有限時,只能在負擔得起的範圍內,找最好的人才僱用。之後隨著公司的資源增加,可以僱用的人才從小聯盟躍升到大聯盟,因此原來的員工要進行一些汰換。而且,在公司只有六名員工時,能把人力資源主管做得很好的人,不見得在公司有六百名員工的時候,還是最適合的人選。


■修剪公司團隊。大家都希望公司裡全都是A級人才,但是卻少有公司真的積極去落實,定時為公司這棵大樹修剪枝葉,敢於開除不夠好的員工。


倫道夫認為,在前述情況下開除員工都很殘酷,對創立公司不久的企業領導人來說更是酷刑。因為很多時候,他們要開除的員工,是自己花了好多時間,說服對方放棄原有的工作,加入他們要創立的公司。結果對方支持了,甘冒風險,辛苦地跟著他們打出天下,現在公司卻說要開除他們。


他強調,當一位企業領導人能夠告訴自己的朋友,他們的工作技能雖然很傑出,但是已經不符合職務目前的需求,所以將會被公司開除,這個人正在證明自己是一位真正的領導人。


因為在那樣的處境中,會很容易想要幫員工隨便另找個職位塞,避免開除員工。但是身為公司的領導人,更重要的責任是,為公司所有重要關係人做出最好的決定。這些人也給了公司信任、青春歲月、才能或者資金,他們期望公司的領導人會盡一切可能,把公司帶向最好的地方,即使領導人必須面對沒人喜歡面對的情況。


「說再見一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倫道夫指出。正是因為這樣,誠實評估情況,然後提供離職員工夠大方的遣散費,對所有的人來說都是最好的,包括企業領導人自己在內。


文章來源:EMBA雜誌第307期(2012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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