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刑事戰將」林明佐 法院裁定延押2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遭檢舉涉嫌在任職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與博弈集團交往密切的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去年8月23日被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後,不斷聲請交保,後經台中地院裁定分別以1200萬元及2億元交保,檢方2度抗告,再被裁定羈押禁見,由於羈押期限將屆,台中地院今(11)日裁定自年6月1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受授物件。可抗告。
中院指出,本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本院於114年6月3日訊問被告林明佐後,認其犯罪嫌疑重大,考量被告林明佐所涉違背職務收賄罪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而重罪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係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另被告林明佐所述與同案被告顯有歧異避重就輕,尚待交互詰問以釐清案情,仍有影響證人證詞使案情晦暗之可能,且被告確有刪除手機內對話紀錄之情,以其在本案地位、角色、曾擔任警界相當職位,有影響與其具一定關係之共犯或證人陳述之可能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斟酌全案犯罪情節、被告為公務員身分,所涉犯之罪影響公務員廉潔性等國家法益、被告年齡、經濟能力及人身自由之保障,為確保日後審判程序之進行,認有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受授物件之必要。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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