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新制2-1】出租賣場帳號賺零用錢 男大生收告誡書苦不堪言


【打詐新制2-1】出租賣場帳號賺零用錢 男大生收告誡書苦不堪言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社群網站不難看到租用網路拍賣平台帳戶的廣告,打著單純租借不需要做什麼事就可以拿到租金,一切合法,不會有任何法律風險的內容;實際上出租帳戶是違反《洗錢防制法》的行為,即使沒有涉入詐欺案件,也會被警察機關依法告誡,還有個人所有金融帳戶每日轉帳、提領金額上限、禁止使用網路銀行等行政處罰,男大生Jackie就是貪圖賺零用錢,因出租自己網拍帳戶收到告誡書,現在苦不堪言。


男大生 Jackie本來只是網拍的「買家」,但隨著身邊一些課業使用的物件,在課業結束後就閒置,Jackie感覺頗浪費,於是在網拍平台申請了「賣家」的功能,綁定使用機率最少的一個銀行帳戶,當起跳蚤市場的賣家。


由於課業使用物件實在有限,頂多再幫同學出售物件,每月「營業額」相當「蕭條」,不過,學生本來就不是生意人,Jackie的跳蚤市場幾乎是停滯狀態。直到今年初,Jackie在臉書上看到一則租用網拍平台帳戶的廣告,內容強調一切合法,且標註了若干徵信的訊息;Jackie尋思跳蚤市場也不活絡,乾脆出租當「包租公」,每個月收零用錢,於是依著廣告加入對方的Line群組,沒想到竟是噩夢的開始。


向Jackie租網拍帳戶的是一家公司,廣告上標明經高雄市政府核准,且有徵信律師的名字,Jackie逐一到政府機關網站查詢,確實是合法公司,律師也是領有執照的正牌律師。而且這家公司有模有樣的與Jackie簽立租賃契約,約定每月租金1500元,租期最短6個月,承租人出售商品的貨款進入出租人金融帳戶,出租人必須依指示轉帳到承租人帳戶,否則將被訴侵占。


不料,5月間Jackie就收到警方的到案通知書,案由是洗錢防制法,他一頭霧水,心想沒有把金融帳號給別人使用,警方怎麼會找他?到了警局後才知道是網拍帳戶出問題,員警詢問了不法集團為何持用Jackie網拍帳戶的始末並製作筆錄後,同時發了一張洗錢防制法的「書面告誡」。


當員警向Jackie說明告誡內容時,他一整個傻眼,原來不僅是「告誡」,伴隨著他所有的金融帳戶自告誡當日起5年內之暫停、限制,包括各個金融帳戶每日轉帳、提領金額上限各為1萬元、禁止使用網路銀行、得拒絕其臨櫃交易或開新帳戶;電子支付帳戶受每日累計國內外小額匯兌上限為1萬元、每月累計代理收付金額上限為3萬元。


此外,虛擬通貨平台帳號經結清後逕予關閉,且不得開立新帳號,就算經盡職調查允許新申請成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賣方客戶,亦不再受有虛擬帳號服務,且於同一業者僅限開立一個帳號、自然人於同一業者僅限代表一家法人、撥款天數不得短於交易請款日起算20日、每日收款金額上限為2萬元、每月累計收款金額上限為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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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Jackie來說如同晴天霹靂,因為被限制的不僅是網拍綁定的帳戶,還有他其他所有帳戶,未來畢業後求職如果需要開設薪轉帳戶,可能也有困難,時間還長達5年;Jackie於是向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求助。


Jackie說,他不知道洗錢防制法修改,將出租帳戶列為違法行為,而且他出租的是網拍帳戶,只是綁定了他的銀行帳戶,而且承租公司的資料,他也上網逐一查證,後來這家公司被法辦起訴,他也不可能預先知情,他覺得就像是出租一間房子供人開店賣商品,沒想到就這樣「違法」了,還引發了這麼嚴重的後果,出了這樣的事,他才知道「很多人」都遇到這種情況,自己真的很冤枉。


林國春表示,因出租帳戶被依洗錢防制法告誡的民眾很多,板橋海山地區加起來就快1000人,而且以年輕人居多,他現在協助這些被告誡人提起訴願,希望能撤銷原處分,也為未來可能採取行政訴訟做準備。


林國春指出,出租或出賣銀行帳戶跟網拍帳戶應該要有所區別,提供銀行帳戶、密碼,然後詐騙集團錢轉進帳戶的那種是真正涉及到洗錢;出租網拍帳戶,在契約裡提供自己的名字、住址、基本資料,有了這些資料還去故意洗錢,應該沒有人這麼笨。他指出,立委黃珊珊也曾提出質詢,認為這樣的情況相當不公平,呼籲法務部、警政署溝通一套確認機制,如果已收到不起訴書確認無犯罪事實就應該取消告誡,避免冤案不斷增加。


林國春強調,據他調查,新北市受告誡案件就達2萬件,警方及訴願委員會單為這種案件就焦頭爛額,不但是擾民,也浪費公務員的寶貴時間。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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