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秋末生/桌協事件背後的共犯結構

名家論壇》秋末生/桌協事件背後的共犯結構
年僅17歲的台灣桌球新星葉伊恬(圖右),原受邀參加7月3日至13日於美國拉斯維加斯舉行的WTT大滿貫賽,卻遭中華民國桌球協會片面取消參賽資格。(圖/莊智淵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十七歲的葉伊恬,一位出身自基層球館、由教練莊智淵親手栽培的新生代乒乓新星,原本即將踏上世界桌壇相當受矚目的大舞台WTT美國大滿貫賽,她的夢想,在國際邀請函抵達那一刻閃耀盛光,象徵的不僅是個人突破,更是台灣年輕選手進軍國際的希望。

但遺憾的是,她的夢並未敗於競爭,不是病痛,也不是技不如人,而是敗給了一紙桌協代辦的函文:一封桌球協會未與當事人充分溝通,逕自取消報名、主動通知國際賽會的公文,冷酷而草率,沒有知會、沒有協商、甚至沒有尊重,就這樣,她被從夢想的門口驅離,只因協會擅自認定有權代表她決定前途。

這不只是行政瑕疵,更是一場制度性的壓迫。在「黃金計畫」與「奪牌思維」的聯合作用下,選手的主體性與尊嚴成了可以被協會片面收回的資源。即便體育署這回態度罕見強硬,對協會施壓要求改善與道歉,但我們不能忽略的是:這場風暴的根本,其實正是體育署長年縱容、默許各大協會無視選手權益、以「代表國家」之名進行資源操控的共犯結構。

體育署與媒體皆指出,雖然美國大滿貫與亞青賽日期緊鄰,但並非絕對衝突,許多教練與專業人士認為,透過妥善安排仍可兼顧兩賽。葉伊恬也曾婉拒亞青賽徵召,選擇參加三站成人賽爭取國際積分,最終仍選擇回歸亞青,並試圖趕場赴美。但就在她願意配合調整的情況下,桌協卻單方面終止她的大滿貫之路,理由不外乎一句「選手接受黃金計畫補助,應代表國家出賽」,這樣的說法看似正當,實則霸道,因這種作法已嚴重背離「以選手為本」的核心價值,完全違反運動倫理,踐踏運動員的自主選擇權。

事情爆發後,桌協非但未即刻道歉,在社會多所撻伐、多位立法委員砲轟後,桌協常務理事陳信諺甚至還在風波延燒之際,發出一紙七點聲明,強辯桌協所做一切皆屬「依法行政」,進一步將責任推給體育署與教練莊智淵,甚至批評外界是「政治干預體育」,態度之囂張,完全無視社會輿論與選手權益。

最終,桌協的這場鬧劇,終究在輿論持續群起圍攻下,於6月3日傍晚,勉強交出了一份遲來的道歉。然而,這份聲明不過是一紙止血的公文,甚至可以說是為了挽救補助款所做出的不得已選擇,但真正受傷的,早已不是葉伊恬一人,而是整個運動治理制度的信用與正當性。

黃金計畫的異化:育才的外衣,奪牌的牢籠

葉伊恬事件之所以激起千層浪,根源就在於「黃金計畫」這項國家級政策的根本矛盾。

黃金計畫本意為協助有潛力的選手邁向國際、強化競技力,卻在實務運作中逐漸淪為「服從換資源」的工具。選手一旦接受補助,便被視為必須無條件接受協會指派,不得對個人生涯規劃有異議。個人發展、國際曝光、職業積分,全都得讓位於一個目的:為國爭光,換來獎牌。問題是,這種「奪牌至上」的價值觀,不正是政府在推動運動部升格時聲聲喊要擺脫的嗎?

更荒謬的是,只要冠上「國家利益優先」這頂大帽子,協會便可恣意行使控制權。當年棒協稱選手為「協會祖產」的說法還言猶在耳,今天桌協用相同邏輯否定葉伊恬的參賽資格。多年過去,台灣的體育組織仍停留在威權式管理的思維裡。

而此次出事的桌協,就如同其他特定體育團體般,其僵化、陳舊、腐化的思維與行政手段,顯示這不是偶發的個案,而是一整個長期以來失控的運動協會治理結構,更駭人的是,這樣的權力壟斷,體育署始終視而不見,任其發展,仿若默許。

體育署身為主管機關,理當擁有監督之責,卻長年如提款機般,淪為補助款項的發放者。每當協會出錯,署方不是「建議」、「要求說明」,就是「將限期改善」,幾無實際懲處力道,儘管《國民體育法》對於特定體育團體有相關規範要求,然執法力道之軟弱,令人不免質疑這部法律是否形同虛設。如本案所示,協會竟能膽敢將署長私人信件登於官網,態度之囂張、架式之強硬,簡直是羞辱主管機關的體面與威信。

道歉不是終點,體制必須重構

我們必須認清,葉伊恬事件不是偶發錯誤,而是整個運動治理體制長年失靈的縮影。協會並非國家的附庸,也不是選手的上司,它應該是協助選手與政府資源銜接的橋梁。但在台灣,許多協會早已變質為封閉特權圈,擁有對選手生涯生殺予奪的絕對權力,而主管機關又無能干預,導致體制內滋生了「資源握在協會、命運握在他人」的荒謬現象。

而當選手領取補助被視為「服從命令」的契約,而非扶植自主發展的助力,整個制度的方向就已偏離初衷,黃金計畫從「育才」變成「圈養」,從「鼓勵」變成「命令」,再也談不上是什麼光榮計畫,反而更像是一份附有鎖鏈的聘書。

這樣的結構性問題,絕不能因一句「我道歉了」就草草了結。一場公開道歉,無法消除多年來制度失衡的創傷、一場所謂的「協商圓滿」,更掩蓋不了選手被壓迫的現實。若體育署仍未能正視問題的根本-「協會的閉鎖運作」、「黃金計畫的綁樁化」、以及「選手參與權的空洞化」,就算首長再多次震怒,未來這樣的事件只會不斷重演。

而這起事件,更應成為運動部成立前的整體政策反思。新部門的誕生不應只是公文換銘牌,更要實現權力與價值的重構。

先是黃金計畫的部分,需要全盤檢討。它原本應該是選手邁向國際舞台的躍板,但如今卻變成綁住選手自由與發展的繩索。葉伊恬不過是想在職業賽場爭取更多積分與歷練,就因「代表國家」四字,被架上道德審判台,殊不知,代表國家不是義務,而是榮譽,而榮譽的本質應是建立在選手的自願、熱愛與發光之上,而不是被協會強制安排行程、以參賽換補助的交易邏輯。

如果體育署或即將上路的運動部,真心想讓黃金計畫回歸「育才」本質,就必須徹底改變過往以「是否奪牌」為唯一指標的政策文化,例如調整黃金計畫本身的章約,無條件必須參賽的賽事標準應強調選手權益保障與彈性參與,尊重選手及教練對職涯安排的專業判斷,加入一定的雙向協商機制,並建立有效申訴與仲裁機制;參賽的賽事項目也應視各運動領域內的賽事層級與重要性而有所區別。真正的育才,是扶助選手的選擇、給予資源的彈性、保障他們不被體制吞噬,否則,黃金計畫再「黃金」,也只會是一道鐐銬,困住每一個渴望發光的年輕靈魂。

對於特定體育團體的管考,從本次事件來看,主管機關體育署,更不能只是發文與發聲,要真正落實法律賦予的監督職權,設立獨立評鑑機制,明確量化協會治理績效與民主管理指標,該懲處就懲處,該撤免就撤免,而非得過且過,「昨日生氣、今日和氣、明日忘記」,否則運動改革永遠只是紙上談兵,永遠見不到更具體的改變。

當「運動部」即將於九月掛牌成立,這次的事件應該作為新部會的沉重警惕,升格不應僅是一場組織更名秀,更應是制度轉骨的起點。新部門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只求平衡、和諧而不碰核心問題,而是應主動揭露運動資源配置的結構性問題,真正建立選手主體性的制度,徹底終結協會為尊、選手為僕的畸形現狀。

畢竟,一個國家的運動發展要能夠健康穩定,從不該建立在獎牌的數量上,更不該建立在選手的犧牲上。當今的體育改革,不需要更多表態與承諾,也不需要更多的震怒或公關,真正需要的是制度重塑的勇氣,唯有能夠實質打破各協會的權力壟斷,強化主管機關對於協會的管考機能,並讓選手的聲音真正進入決策過程,方能讓運動成為逐夢的踏板,而非讓無數年輕運動員看著自己的夢想,碎裂在這個由協會權力、補助體系與奪牌思維堆砌而成的墳場。

●作者:秋末生/體育、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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