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總預算案、財劃法修法有重大瑕疵 行政院聲請釋憲
(菱傳媒/台北報導)繼民進黨團15日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與「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聲請釋憲,行政院今(21)也聲請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考量兩案在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中存有重大且明顯的瑕疵,且違背權力分立原則等憲法要求,因此行政院今天依法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立法院去年12年20日三讀修正通過國民黨與民眾黨提出的《財劃法》部分條文,中央每年可支配預算至少將因此減少3753億元。另立法院於今年1月21日三讀通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認為共計減列約2075億元。行政院2月針對兩案提起覆議,但遭立法院否決。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轉述卓榮泰表示,有關114年3月21日公布之「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同日修正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第2項、第16條之1第3項與第30條第3項等規定,考量兩案在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中存有重大且明顯的瑕疵,進而毀棄依憲法民主原則所建立的責任政治體制,甚至妨礙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延宕機關本應如期履行的法定職責,並且違背權力分立原則等憲法要求,因此行政院於今日依法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聲請釋憲。
李慧芝表示,卓榮泰強調,行政院此次提出憲法訴訟的目的,在於透過憲法法庭的審理與裁判,捍衛憲政體制,確保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得以維持,並保障國家機關運作的正常與國家體制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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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菱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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