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地上權轉移卡關 內政部:可自訂規定辦理

輝達台灣總部將落腳新光人壽標租的北士科T17、T18基地,但因土地轉移問題卡關。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市府已詢問內政部,能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內政部今天(14日)回應,北市府可以在「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訂定相關規定後辦理。
李四川11日指出,考量現行的僵局,最好的方式是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也就是說,市府以合理價格購回土地,再依輝達的需求變更都市計畫,將T17、18兩塊基地整合後,重新設定地上權。
不過,此程序較繁複,加上土地須公開招標恐增添變數,李四川表示,為了讓輝達台灣總部順利興建,市府已函文行政院內政部,洽詢能否比照「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對此,內政部回覆,區段徵收開發後取得的可建築用地,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項第4款規定,「國民住宅用地、安置原住戶或經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土地得以讓售」,與本案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的情形不同。
(延伸閱讀:輝達總部落腳T17、T18基地 新光人壽提變更設計修正通過)
內政部說明,另依同條例第1項第5款規定,「其餘可供建築土地,得予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同時在第6項規定,第1項第5款土地之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北市府若考量本案有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使用必要,可於「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訂定相關規定後辦理。(責任編輯:王晨芝)
- 記者:上報
- 更多政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