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證詞或臆測或稱合法 柯文哲臉書怒問檢方:我的犯罪嫌疑是什麼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5日)下午召開京華城案延押庭,針對柯文哲等在押被告進行訊問。柯文哲透過臉書整理律師團在庭上的發言,並提到本案審理期間,無論是被告或相關人等,都有人罹患重病、有人痛失至親,對此三位辯護律師都感到不捨與遺憾。律師團也在法庭上表示,能理解並同理審判長及合議庭在審理此案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與壓力,「你們辛苦了」。
柯文哲透過臉書整理三位律師在庭上的發言指出,經多位證人交叉詰問,幾乎所有出庭的公務員一致證稱,「京華城案程序完備」,實體內容均由都委會依專業討論決定。律師團並援引最高行政法院見解強調,對於都委會這類依法設置、具高度專業性及獨立性的合議機關,司法審查應尊重其依法行使裁量權的範圍,且該案決議屬於依法授權的行政裁量結果,除非有重大違法或濫權,否則不應輕易否認其決定效力。
柯文哲臉書發文質疑,既然京華城案的行政程序均經確認合法,都委會的決議也未違反任何法令,為何他至今仍遭羈押,且已被羈押禁見長達11個月。他直言,「我們不禁要問:本案被告柯文哲到底有何『犯罪嫌疑』?」
柯文哲臉書發文指出,本案共有三名關鍵證人,其中邵琇珮與朱亞虎的證詞最受外界關注。經過詳細交叉詰問後,朱亞虎的供述幾乎被證明只是「臆測或主觀揣測」。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60條,證人的推論或個人看法本就不能當作證據使用。針對210萬元的政治獻金,朱亞虎曾多次明確表達並非賄賂,卻在檢察官多次誘導質問下,最後才被迫改口承認涉及不法。柯文哲質疑,檢方這種具壓力性的不正當訊問,已對證人造成嚴重心理影響,使其證詞喪失真實性和證據能力。
柯文哲透過臉書說明,第二位關鍵證人邵琇珮的證述更進一步證明,內政部早在民國99年就已發出解釋函明確指出:「都市計畫可以給予容積獎勵」。也就是說,透過依法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包括公展、專業審議、公告等程序,將獎勵項目正式納入計畫書,即可作為核發獎勵容積的法律依據,完全沒有違法問題。柯文哲強調,「審議程序絕對合法」,職掌業務的公務員也都一致證稱整個過程及內容均符合法定程序。他並重申,自己在市長任內從未過問該案或施壓干預,質疑在此情況下,究竟檢方如何認定他具備所謂的犯罪嫌疑。
柯文哲透過臉書提到,第三位關鍵證人是前副市長彭振聲,但他早在去年9月3日偵查開始時就已經認罪,僅在隔天9月4日短暫嘗試翻供,之後證詞內容幾乎都和當初供述一致,為何偵訊過程仍不斷重複相同問答。
柯文哲透過臉書表示,目前從閱卷資料可見,彭振聲至少接受過24次以上偵訊,檢察官明知他罹患低血鈉症,仍多次深夜訊問,遲遲不結束。此外,還有部分筆錄無法查閱或未隨案送交法院。柯文哲質疑,若在如此高強度的偵查下,檢方仍無法鞏固證據,「我們究竟要同情檢察官,還是要同情被告?」
柯文哲透過臉書指出,彭振聲認罪後,原以為檢方在去年10月就不會再提出延押,沒想到檢方認為他交代得「仍不夠詳細」,依舊持續聲請延長羈押。整個過程中,特定檢察官多次針對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反覆詢問彭振聲及其配偶謝女士,不斷施壓要求說明。直到案件完成起訴後,檢方才同意讓彭交保,但對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卻刻意留置未處理,顯示檢方有意保留訴追空間,視日後審理進度再決定是否進一步起訴,「要不要辦,什麼時候辦,全都掌握在檢方手中」。
柯文哲更進一步在臉書發文點名《自由時報》,批評該報日前還放話稱,彭振聲曾向北檢高層及法務部高層傳訊,表示將維持認罪立場、不再翻供。柯文哲質疑,若這些說法屬實,「請問還有所謂串證或使本案陷於晦澀不明的風險存在嗎?」
柯文哲透過臉書表示,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遺憾地看到有人罹患重病,也有人不幸失去至親,三位辯護律師都對此感到難過與同情。他也強調,大家都理解並尊重審判長及合議庭在審理此案期間所承擔的龐大責任與壓力,「辛苦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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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在臉書感慨指出,羈押已經進入第11個月,期間他不僅經歷父親辭世,也承受自身健康的病痛折磨,如今最令他牽掛的,是年事已高的母親和太太。他提到,88歲高齡的柯媽媽此前因腰椎滑脫曾送台大醫院急診,目前更出現明顯退化與失智情形,身心狀況日益衰退,作為人子,他對母親的處境深感憂心與不安。(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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