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3年10月9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3年10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10月9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有關「廢止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四日金管證七字第O九三OOO五三五二號令」之令。(金管證期字第1130385140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67
肆、處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10月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魏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申報之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未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規定,由符合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規定之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9條規定,就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4
一、預計113年10月11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
一、113年10月9日生效/核准:無。
二、自行補正案/停止申報生效案/解除申報生效案:無。
參、有關「廢止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四日金管證七字第O九三OOO五三五二號令」之令。(金管證期字第1130385140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67
肆、處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13年10月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魏OO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申報之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未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規定,由符合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第3條規定之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及第179條規定,就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黃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24
- 記者: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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