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17條修正草案

為增加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客戶委託投資資產之操作彈性,吸引國內外機構法人之資金全權委託國內業者操作,擴大國內資產管理規模,擬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放寬全權委託投資限制,刪除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所管理全體全權委託投資帳戶,投資任一公司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0%之規定之投資比例限制。修正草案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進行預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金管會表示,此次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3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02)2774-742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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