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茶農損現金救助 11月5日前可到公所申請

【新北市訊】因應連續高溫來襲,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立即啟動高溫應變機制,請各區公所現勘並追蹤農作物生長狀況,發現茶樹陸續出現枝條乾枯情形即並邀集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北部分場、農糧署北區分署前往田區勘查認定災損情形。經農業部於10月21日公告全市為辦理茶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救助額度為每公頃5萬5,000元,提醒符合資格農友自10月22日起至11月5日前可到區公所申請。

新北市茶種植面積為752.85公頃、年產量約為489公噸,主要產於坪林、石碇、三峽、新店等地區。自8月中央氣象署發布高溫特報後,市府立即啟動查報機制,與各區公所保持聯繫,迅速掌握各區農作物生長狀況。由於高溫對農作物的影響較為緩慢且持續時間較長,因此農損不會立刻顯現。農業局持續關注各區農作物生長狀況,發現本市茶樹陸續出現枝條乾枯情形,即主動邀集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北部分場、農糧署北區分署、區公所及農會勘查茶農損情形。經勘查生長不良田區,發現茶樹萌芽率低,枝條有枯損現象,判斷從8月底開始,連續高溫及少雨,濕度低造成茶樹受損,並已達中央救助標準,市府立即向中央爭取本市茶現金救助。經農業部10月21日公告核定本市為辦理茶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農業局也已在第一時間通知公所開始受理農民申報,確保農民權益。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市府平時透過農情調查掌握轄內主要作物品項與分布,並於天然災害發生時立即啟動查報機制,掌握農損情形。若農損情形有達到救助標準,市府將協助爭取中央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為保障農友權益,減輕農民遭受天然災害損失負擔,提醒單筆耕作面積達0.01公頃以上且受乾旱影響損害達2成的農友,即日起至11月5日(不含例假日),攜帶基本證件、存款簿及土地經營證明文件,非土地所有權人需有土地委託經營書、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到所在地區公所填寫申請表,如有任何疑義,可隨時洽詢所在地公所。農業局亦將持續關注其他作物生狀況,並請公所持續查報各地生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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