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期貨業從業人員參加職前訓練之時限
為因應金融市場的發展需求,並提升我國金融競爭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發起由產官學共同組成常態性設置之「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業於113年7月15日正式運作。考量期貨業者人力調度及業務執行之需求,且使證券期貨業管理一致性,金管會經參考學界及業界之建議,擬比照證券商規範放寬期貨業(含期貨商、槓桿交易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期貨顧問事業及期貨交易輔助人)從業人員參加職前訓練時限之相關規定,重點如下:
一、修正期貨業之業務員參加職前訓練之時限,由原規範之執行業務前半年內,調整為到職後半年內。
二、配合增訂期貨業之業務員未參加職前訓練或參加訓練成績不合格而於1年內再行補訓一次,成績仍不合格者,應撤銷業務員登記之規定。
金管會依行政程序辦理相關法規修正草案預告程序(預告期間114年2月5日至4月7日),預計於114年6月前完成法規鬆綁作業,以期協助期貨業者招攬優秀人才,增加人力調度及運用彈性,達成提升期貨業務競爭力之願景。
金管會將持續透過產官學合作的平台,主動積極廣納各界對金融政策及法規建議意見,建構安全與發展併進的金融市場,進而提升我國證券期貨業之國際競爭力。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
聯絡電話:(02)2774-7360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一、修正期貨業之業務員參加職前訓練之時限,由原規範之執行業務前半年內,調整為到職後半年內。
二、配合增訂期貨業之業務員未參加職前訓練或參加訓練成績不合格而於1年內再行補訓一次,成績仍不合格者,應撤銷業務員登記之規定。
金管會依行政程序辦理相關法規修正草案預告程序(預告期間114年2月5日至4月7日),預計於114年6月前完成法規鬆綁作業,以期協助期貨業者招攬優秀人才,增加人力調度及運用彈性,達成提升期貨業務競爭力之願景。
金管會將持續透過產官學合作的平台,主動積極廣納各界對金融政策及法規建議意見,建構安全與發展併進的金融市場,進而提升我國證券期貨業之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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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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