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受災 嘉義執行分署對健保案件寬緩執行一個月

【創新聞記者 陳惲朋 /嘉義報導】執行署嘉義分署秉持「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的執行理念,持續針對不限設籍嘉義縣、市之颱風、豪雨受災義務人採行寬緩執行及關懷措施,更配合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對於嘉義縣、市之健保執行案件,暫緩執行1個月。
嘉義分署表示,受災民眾如收到嘉義分署傳繳通知或執行命令,可聯繫承辦人員,嘉義分署將盡全力協助民眾渡過難關。採取之寬緩執行及關懷措施如下:
一、依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署通知,義務人戶籍所在地或證照地址為嘉義縣、市者,健保行政執行案件,暫緩執行1個月(自114年8月4日至9月4日止)。
二、受災義務人若因重建家園等因素,以致無法一次繳清, 可以檢具相關釋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分署將延長分期繳納期數之申請,以從寬原則協助辦理分期。
三、 前已辦理分期繳納之受災義務人,因本次風災受損者,可以提出相關釋明文件,如戶籍資料、災損狀況照片等申請延長分期繳納期數,分署將從寬認定。
四、 如受災義務人生活確有困難,嘉義分署將列為關懷個案,主動聯絡轉介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申請急難救助。
- 記者:陳 惲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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