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中獎!是業者銷售「午時水」淨水器行銷手法

公平會於本(20)日第1566次委員會議通過,千禾企業社假借摸彩活動推銷淨水器,整體銷售行為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依同法第42條前段規定,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千禾企業社自108年12月至109年12月間於新北、桃園及臺中地區多家小吃店舉辦摸彩活動,彩券有二重活動:第一重送「廠商贊助獎【負氫離子抗氧生飲機一台】。市價:28,800元,限量30名」;第二重送「3C家電、禮券、提貨券於活動結束後公開抽出,中獎者免費領取」,使參與活動之民眾產生獲獎期待,其後致電告知民眾對中「贊助獎」,得以體驗價2,880元優惠取得「午時水」淨水器。
公平會經訪查中獎人,多數受訪者表示,若無接獲中獎通知,並不會購買淨水器。千禾企業社於摸彩券上載稱淨水器市價為28,800元,但該事業過去未曾以此價格銷售,卻告訴中獎人可以2,880元體驗價取得淨水器,致中獎人於資訊不對等情形下,誤認淨水器價格而購買安裝,進而對淨水器品質產生錯誤期待,千禾企業社整體銷售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觀察公平會過去處理的案例可發現,坊間有許多淨水器業者以消費滿額摸彩等方式進行銷售行為,利用民眾抱有中獎的小確幸心理,假借免費抽獎之名,行商品銷售之實而觸法。公平會在此呼籲民眾在消費時要多加留意,也要確實衡量淨水器是否符合實際需要,再決定是否購買及安裝,以免權益受損。
(承辦單位:製造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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