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層六米高,仍當「住宅」賣!長泰金建設公司廣告不實挨罰百萬

公平會在本(11)日第1633次委員會議決議,長泰金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圓山藏富」建案,於臉書貼文「捷運劍潭站400米全新小豪宅……」等語,並輔以樓高6米樓中樓的住家使用示意照片,對於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長泰金公司銷售案關建案,在臉書貼文「捷運劍潭站400米全新小豪宅……」等語,並張貼樓高6米樓中樓的住家使用示意照片,給消費者的印象是該6米樓中樓戶別可以當作住宅使用,但經公平會調查,案關建案使用執照核准的使用用途為一般零售業及一般事務所,且樓層高度超過3.6米者,不能申請變更作為住宅使用,所以該建案廣告內容已與事實不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買房是人生大事,擁有一個「家」是許多人的夢想,因此,建商更應該提供消費者正確的資訊,民眾於購屋前也可先上網查詢建案的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比對建商所提供廣告內容是否相符,以保障購買到合法的使用空間。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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