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及豪雨造成竹山農作災損 農業部辦理現金救助
【記者林玉芬南投報導】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造成竹山鎮農作物紅毛丹、黃金果損害,為照顧農民,農業部30日公告竹山鎮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現金救助;請受災農戶自7月31日至8月13日止,攜帶地籍謄本正本或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此次救助項目為紅毛丹、黃金果,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一)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6萬2000元。救助作業程序及期限,係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縣府農業處籲請受災農民把握期限提出申請。

縣府農業處表示,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此次救助項目為紅毛丹、黃金果,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一)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6萬2000元。救助作業程序及期限,係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縣府農業處籲請受災農民把握期限提出申請。
- 記者:自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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