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施行兩周年 各地檢署檢察官表現亮眼 本部積極因應重罪案件新挑戰
本部於今(10)日舉辦「國民法官法實施兩周年成果發表會」,分享檢察官過去兩年在國民法官法案件中的亮眼成果與心得,並積極面對115年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將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挑戰,說明如下:
一、 充分準備、全力以赴,各地檢署檢察官團隊表現亮眼
國民法官法於112年1月1日施行,迄今已滿兩年。本部於國民法官法施行前安排一系列因應計畫與訓練課程,以充分的準備面對全新的挑戰。國民法官法施行以來,各地檢署檢察官在偵查與公訴階段均表現亮眼。偵查檢察官與公訴檢察官無縫銜接、精緻偵查,確保蒐證方向符合新制要求,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全國各地檢署共起訴284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其中112年間審結16件,113年間審結63件,兩年間共審結79件。公訴檢察官發揮團隊精神,在法庭上縝密鋪陳證據、以淺顯易懂方式陳述事實與解釋法律要件,展現卓越公訴實力,由司法院113年4月發布之國民法官問卷調查結果顯示:98%國民法官認為檢察官提出的論點與證據妥當,98.7%國民法官認為檢察官發言妥當,100%國民法官認為檢察官語速適當、時間掌握符合審理計畫,99.3%國民法官對檢察官整體表現評價為非常良好、良好。檢察官並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合作,充分關懷被害人家屬,展現柔性司法力量,獲得社會廣泛肯定。
本次成果發表會由來自北、中、南的新北地檢署郭智安檢察官、臺中地檢署張凱傑檢察官及橋頭地檢署陳秉志檢察官分享國民法官案件的蒞庭經驗,並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王盈惇主任分享心得。
二、 115年1月1日起除少年刑事案件及毒品案件外,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將適用國民法官法
115年起除少年刑事案件及毒品案件外,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複雜案件將適用國民法官法,本部將秉持以往事證明確、程序嚴謹的要求,結合各司法警察機關,一同建立完善的偵查體系,強化檢察官對貪污等重大案件的公訴訓練,展現有效打擊犯罪、訴追不法的決心,希望透過本部與各地檢署檢察官努力,使司法判決更加符合我國國情與社會期待。
- 記者:法務部
- 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