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第66次酒駕累犯公布30名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第66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30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23名,酒駕累犯3次4名,毒駕累犯2次3名,合計30名(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詳如附件1),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585人次(1,493名)。

66次酒駕累犯名單酒駕累犯3次者有4名,陳耀立(酒測值0.36mg/L)、方逸升(酒測值0.33mg/L)、金國豪(酒測值0.33mg/L)及林政緯(酒測值0.38mg/L)。其4人駕照處分均已執行,因酒測值皆超過0.25mg/L以上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辧理。本次公告名單中18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10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99萬元。

另上月(114年1月)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如附件2)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新北、桃園各市裁決機關網站查詢。

臺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新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桃園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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