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組詐欺車手集團騙百餘人 嘉檢起訴求刑10年

廖姓男子被控組詐欺車手集團,3個月內詐取122名被害人錢財,手法以投資理財詐騙為大宗,檢警據報查獲並偵結,依法起訴13名被告外,建請求處主嫌廖姓男子10年徒刑。

根據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廖姓男子民國112年5月組詐欺車手集團,承租嘉義市1棟透天厝作為集團聚會、收受提款卡、交付現金及支付報酬聚點,陸續招募成員,其中郭姓男子招攬7名車手,負責旗下車手交付提款卡及指揮角色。

根據起訴書,廖姓男子與詐欺話務機房集團合作,收到被害人資料後,由旗下車手頭分配車手任務,向被害人收取現金或到ATM(自動櫃員機)提領現金,車手集團直到同年8月間被查獲,全國122人被騙。

嘉檢表示,詐騙手法以投資理財為大宗,詐欺集團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假冒財經專家、股市名人登投資廣告,只要民眾好奇點擊連結,事後就有人透過通訊軟體LINE聯繫,慫恿加入虛設投資APP平台,佯稱投資股票有高額獲利,但民眾投資的錢都拿不回。

嘉檢說,另一手法是詐騙成員假裝買家,慫恿在臉書賣東西的被害人申請超商賣貨便會員,待註冊後,謊稱無法下單購買,提供被害人虛設連結,只要被害人按連結指示填寫資料,會有假客服人員告知「因未開通簽署金流服務,須依指示匯款開通」,結果被害人戶頭的錢都會被轉出。

嘉檢指揮警方持搜索票搜索詐欺車手集團聚點,當場逮捕廖姓男子等,查扣現金新台幣50餘萬元,及數十張提款卡及存摺等證物。

嘉檢偵結,審酌廖姓男子等13人正值青壯,不思以勞力獲取報酬,而利用詐騙被害人錢財牟利,且被害人達百餘人,除依法起訴,主嫌廖姓男子建請求處10年徒刑,車手頭郭姓男子及吳姓男子求刑9年,其餘10人分別求處1年2個月到6年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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