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水里鄉農會選舉 1票5000賄選8人遭判刑

陳姓女子為競選南投縣水里鄉農會南光村選區代表,親自或透過中間人以每票5000元買票,南投地方法院近日依違反農會法判處8名被告有期徒刑6月至3月不等,皆緩刑2年。可上訴。

南投縣各級農會今年改選,南投地方檢察署獲知水里鄉農會選舉疑有賄選情形,由檢察官李英霆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四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偵辦,6月對「買、賣票」共8人提起公訴。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陳姓女子是今年2月15日投票的水里鄉農會第20屆會員代表選舉南光村選區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今年1月、2月間,透過柯姓男子、湯姓女子,對有選舉權柯姓等6名選民,各交付每票新台幣5000元現金,約定投票支持陳女。

陳女透過中間人或親自向具選舉權農會會員買票,包含今年1月底前往柯男住處交付1萬元,再請柯男轉交5000元給有選舉權另一名會員,另直接到77歲女會員住處給付現金5000元買票。

除此之外,還透過知情湯女交付5000元給60歲男會員買票,以及將5000元放入咖啡包向54歲女會員買票,另到71歲男會員工作農地以5000元約定買票。

陳姓女子等被告全部坦承犯行,南投地方法院依違反農會法交付財物罪判陳女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柯男、湯女也依交付財物罪各判5月、4月,緩刑2年,另5名「賣票」被告犯農會法收受財物罪,都被判刑3月,緩刑2年。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