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擄人凌虐致死賠償和解 主嫌無期改判15年6月

台南任姓男子遭擄走凌虐毆打,再載到醫院丟包死亡,主嫌楊家豪等人拍下過程上網,台南地院國審判處楊男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賠償和解,台南高分院今天改判15年6月,可上訴。

台南地檢署起訴楊家豪及共犯陳子易、張柏彥,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宣判,楊家豪犯傷害罪處1年6月,又犯傷害致死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子易犯傷害罪處1年4月,又犯傷害致死罪處15年,應執行16年4月;張柏彥犯傷害致死罪處14年10月。

楊家豪等3人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宣判,楊家豪犯傷害罪處1年2月,又犯傷害致死罪處15年,應執行刑15年6月;陳子易犯傷害罪處1年,又犯傷害致死罪處12年,應執行刑12年6月;張柏彥處11年6月。全案傷害罪不得上訴,傷害致死罪得上訴。

台南高分院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在於楊家豪等人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台南高分院表示,楊家豪已給付被害人家屬新台幣300萬元,陳子易已給付5萬元,張柏彥已給付20萬元,攸關被告3人量刑基礎。

楊家豪、陳子易等人2023年7月9日凌晨在舞廳包廂唱歌喝酒,任男也與朋友在對面包廂喝酒,雙方發生口角,楊家豪、陳子易等人與任男互毆,造成任男頭頂及下巴撕裂傷。

任男事後在臉書(Facebook)發表「今天你讓我掛彩,改天我讓你掛香,試試看」等文字,楊家豪得知後邀集陳子易、張柏彥等人,在一家燒烤店將任男強押到茶行包廂毆打,且拍攝過程。

待陳子易等人發現任男倒地、情況不對勁,由張柏彥駕車載任男到永康奇美醫院,當時任男已死亡、被推入急診室後,張柏彥駕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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