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春控鄭文燦澳門行涉桃色挨告 因撤告獲不起訴

林國春於112年間指控鄭文燦曾接受組頭招待澳門桃色行,另有男子在臉書粉專發布影片,影射鄭男與女子進入飯店房間。鄭文燦原本分別提告2人誹謗後撤告,北檢今天不起訴處分。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於民國112年11月13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指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曾接受全台最大博弈大亨招待與數名中國籍小姐喝花酒。

另外,一名郭姓男子於112年10月24日在臉書粉專發布一段不詳男子帶不詳女子走入飯店房間內的影片,並於當天下午張貼3張不詳男子與不詳女子的親密照片,並影射影片、照片中的男子是鄭文燦。

鄭文燦分別對林國春與郭男提起加重誹謗告訴,但日前具狀撤回告訴。北檢今天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林國春及郭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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