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指BNT疫苗採購有弊 陳時中求量處適當刑罰

吳子嘉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1億美元,案經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告,北檢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陳時中今天出庭表示,吳男陳述非事實,請求量處適當刑罰。

全案緣於,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於民國111年8、9月間在YouTube節目「董事長開講」節目,以及電視台直播節目中提及,「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後來把這個合約變成封存30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貪污的將近30億台幣」等言論,指涉蘇貞昌、陳時中欲透過BNT疫苗採購案從中貪污1億美元。

蘇貞昌、陳時中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等罪起訴吳子嘉,案件由台北地院審理。吳子嘉聲請傳喚陳時中到庭作證,獲北院准許。

北院今天傳喚陳時中到庭,吳子嘉辯護人提示一份譯文,指稱是陳時中在某次記者會,回答媒體有談到BNT疫苗採購情形;檢方及告訴代理人提出異議,認為文件非法院正式勘驗的譯文,辯護人自行轉譯沒有證明力且不得提示,法官認定異議成立。

陳時中作證結束後,法官諭知他回復告訴人身分,並詢問他對本件判決量刑意見。陳時中表示,吳子嘉陳述的不是事實,也沒做合理查證,卻說他貪污,對他是嚴重污衊,造成身心很大傷害,就量刑部分,請法官在刑法規定範圍內,給予適當刑度。

陳時中庭後受訪時重申,在法治國家,吳子嘉行為已對他、對他的團隊以及公務員造成很大的傷害,希望法官可以判決被告吳子嘉適當刑罰。

媒體詢問,陳時中在庭上多次反擊被告辯護人的原因。陳時中表示,除了對方要混淆視聽之外,他無法想像一名辯護人,本應為被告就犯罪事實做出合理辯解,例如有做適當查證行為,並當庭提出來才對,但今天卻是有點像「黑龍轉桌」(台語諺語意指扭曲事實,顛倒因果),這不是一個法理上的正確做法。

民事訴訟部分,一審法院認定,吳子嘉言論與事實不符,未盡合理查證,應負賠償責任,已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新台幣300萬元,上訴二審改判賠200萬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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