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假神佛騙色15年性侵5信徒 一審判10年
台中劉姓男子接手母親創設寺廟,誆稱可替信徒消災解厄,15年來陸續以改變因果為由,性侵5名女信徒,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判處劉男10年徒刑,可上訴。
檢方的起訴書指出,65歲劉男自民國98年起,接手經營位於台中他過世母親創設的寺廟,對外宣稱劉母已升天成佛,可替佛堂信徒求財及消災解厄,要求信徒依指示行事方能扭轉個人因果,不從者將招來厄運。
劉男自98年間起至113年11月止,先後利用5名女信眾(均已成年),因身體、感情、婚姻、工作等問題陷入困境之際,誆稱與他發生性行為,才有辦法改變個人因果,在台中多處汽車旅館等處性侵被害人,共計58罪。
全案由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函請台中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報請中檢偵辦,於113年11月間將劉男拘提到案。中檢偵辦後,依刑法強制性交罪嫌將劉男起訴,審酌犯罪期間長達15年,犯行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劉男犯48個強制性交罪,各處3至4年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10年,全案可上訴。
檢方的起訴書指出,65歲劉男自民國98年起,接手經營位於台中他過世母親創設的寺廟,對外宣稱劉母已升天成佛,可替佛堂信徒求財及消災解厄,要求信徒依指示行事方能扭轉個人因果,不從者將招來厄運。
劉男自98年間起至113年11月止,先後利用5名女信眾(均已成年),因身體、感情、婚姻、工作等問題陷入困境之際,誆稱與他發生性行為,才有辦法改變個人因果,在台中多處汽車旅館等處性侵被害人,共計58罪。
全案由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函請台中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報請中檢偵辦,於113年11月間將劉男拘提到案。中檢偵辦後,依刑法強制性交罪嫌將劉男起訴,審酌犯罪期間長達15年,犯行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劉男犯48個強制性交罪,各處3至4年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10年,全案可上訴。
- 記者: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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