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總裁涉以仿古文物吸金逾2億 更一審判8年8月
大巴馬藝術投資集團總裁林茂唐等3人,涉嫌以仿古文物邀投資人認購股票詐得新台幣2億多元;高雄高分院今天更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對3人處3年6月至8年8月不等徒刑。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林姓夫婦10年及8年徒刑、方男處9年徒刑,案經林男等人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林姓夫婦均為累犯,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等罪,處2人10年6月及8年6月徒刑、方男改判5年10月徒刑。後續林男等人再經上訴,由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雄高分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經法官審理,此案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主體均非自然人,原審漏未審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且在詐欺取財金額部分,原審與高雄高分院認定不符;再者,林茂唐等人與前審所認定的詐欺取財犯行間,在行為主體、犯罪對象、手段與時間上皆有所不同,應分論併罰;另外,天暢公司董事長方瑞豐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原審量刑未予考量。
高雄高分院表示,撤銷原審判決,依詐偽罪等,處林茂唐8年8月、林妻陳麗卿7年2月、方瑞豐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全案因由,林嫌等人以天暢國際藝術股份有限公司為美國方美克斯公司在台總代理商,邀請投資人至天暢公司參觀或舉辦投資說明會,並以「古文物證券化」為號召,佯稱方美克斯公司擁有價值不菲古文物(實為贗品)前景看好,對外招攬不特定投資人認購方美克斯公司原始股及增資股,不法獲利2億多元。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林姓夫婦10年及8年徒刑、方男處9年徒刑,案經林男等人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林姓夫婦均為累犯,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等罪,處2人10年6月及8年6月徒刑、方男改判5年10月徒刑。後續林男等人再經上訴,由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雄高分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經法官審理,此案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主體均非自然人,原審漏未審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且在詐欺取財金額部分,原審與高雄高分院認定不符;再者,林茂唐等人與前審所認定的詐欺取財犯行間,在行為主體、犯罪對象、手段與時間上皆有所不同,應分論併罰;另外,天暢公司董事長方瑞豐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原審量刑未予考量。
高雄高分院表示,撤銷原審判決,依詐偽罪等,處林茂唐8年8月、林妻陳麗卿7年2月、方瑞豐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全案因由,林嫌等人以天暢國際藝術股份有限公司為美國方美克斯公司在台總代理商,邀請投資人至天暢公司參觀或舉辦投資說明會,並以「古文物證券化」為號召,佯稱方美克斯公司擁有價值不菲古文物(實為贗品)前景看好,對外招攬不特定投資人認購方美克斯公司原始股及增資股,不法獲利2億多元。
- 記者:中央社記者張已(??兼)高雄2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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