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蕭仁俊主張可教化提再審 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憲法法庭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殺害律師周德勝判死定讞的死囚蕭仁俊援引判決聲請再審,主張自己有教化可能,應減免其刑,遭高院駁回,蕭仁俊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目前待執行死囚包括民國99年遭判處死刑定讞的蕭仁俊等36人,憲法法庭去年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蕭仁俊以憲法法庭判決為新事證,今年7月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

蕭仁俊主張依以憲法法庭判決理由,原確定判決未於理由說明他難以教化的可能,而導致必須科處死刑;他曾於審理期間和被害人家屬書信往來,且牧師證稱有悔過之意,足證有教化可能。

高院審理後認為蕭仁俊僅爭執原確定判決科刑輕重,就其所稱應達到無教化可能性程度的新事實或新證據,尚有不足,不符再審要件,予以駁回。

蕭仁俊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裁定無違誤,日前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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