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涉光電弊案 橋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無黨籍前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鍾姓某集團創辦人等人涉光電開發弊案,橋檢日前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橋檢並指郭信良視司法於無物,要求從重量刑。
橋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郭信良於民國110年底至111年間得知鍾男擔任負責人的公司欲在台南市將軍區籌設「室內養殖場暨太陽光電工程」,因此向鍾男毛遂自薦,由自己擔任實際負責人的公司協助辦理申請。
不過鍾男公司本身即有自行申設光電案場能力,無須委由無實績的公司協助申設光電案場,但因郭信良為台南市議會前議長及現任議員,對南市府具相當影響力,因此鍾男同意簽約合作,雙方於111年8月簽約。
113年1月間,因郭信良積欠朱男款項無力償還,遂向朱男稱可引薦其營造公司承作將軍案場之土木、機電工程,藉此獲利後用以償還朱男部分欠款,亦確實向鍾男引薦而獲首肯。
但直至113年2月初,將軍案場相關申請案仍未全數通過也未取得建照,郭信良因資金周轉需求向鍾男索賄,並約定以鍾男私人墊支給朱男公司回填土方、整地工程款新台幣1500萬元,其中900萬元為賄款。
朱男收到款項後,領出現金900萬元給郭信良,郭信良再指示李姓助理將其中700萬元存入帳戶。郭信良也指示助理向南市府關切、催辦申辦進度,最後農業設施(變更)容許、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函即於同年4月通過。
而朱男因實際取得可用於回填土方工程款僅600萬元,為壓縮成本、提高工程利潤,以460萬元至500萬元價格給環保公司承作回填將軍案場部分魚塭工作,並導致營建混合事業廢棄物逕行傾倒、堆置於將軍案場。
檢方查出該環保公司濫倒營建混合事業廢棄物約500立方公尺。
濫倒廢棄物的行為被鍾男的公司人員發現後,要求回復土地原狀,最後堆放將軍案場的廢混凝土塊經篩選後運送至其他工地旁堆置,再委由合法的廢棄物清運業者加以清除。橋檢指出,郭信良及鍾男、朱男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朱男及環保公司業者另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
台南市環保局對非法棄置行為零容忍,114年5月8日依橋頭地檢署指示,會同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現勘,發現回填土方、磚塊等廢棄物,全案已由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起訴。
環保局表示,本案涉及於農地從事非法棄置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已開罰行為人新台幣144萬元。
環保局強調,對於廢棄物棄置案件一律嚴正面對,依法究責,並要求污染者落實清理復原。
橋檢指出,郭信良及鍾男、朱男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朱男及環保公司業者另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郭信良900萬元為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
橋檢表示,郭信良犯後態度不佳,且另有類似行為案件遭判決有罪,足認郭信良歷經前案後並無悔意,視司法於無物,請求從重量刑。
鍾男、朱男於偵查中均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且2人均為營造公司負責人,經濟狀況佳,交保金額難認足以保證事後均會依期到庭接受審判,請院方審酌若認無羈必要,均諭知限制出境、出海直至審判終結。
橋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郭信良於民國110年底至111年間得知鍾男擔任負責人的公司欲在台南市將軍區籌設「室內養殖場暨太陽光電工程」,因此向鍾男毛遂自薦,由自己擔任實際負責人的公司協助辦理申請。
不過鍾男公司本身即有自行申設光電案場能力,無須委由無實績的公司協助申設光電案場,但因郭信良為台南市議會前議長及現任議員,對南市府具相當影響力,因此鍾男同意簽約合作,雙方於111年8月簽約。
113年1月間,因郭信良積欠朱男款項無力償還,遂向朱男稱可引薦其營造公司承作將軍案場之土木、機電工程,藉此獲利後用以償還朱男部分欠款,亦確實向鍾男引薦而獲首肯。
但直至113年2月初,將軍案場相關申請案仍未全數通過也未取得建照,郭信良因資金周轉需求向鍾男索賄,並約定以鍾男私人墊支給朱男公司回填土方、整地工程款新台幣1500萬元,其中900萬元為賄款。
朱男收到款項後,領出現金900萬元給郭信良,郭信良再指示李姓助理將其中700萬元存入帳戶。郭信良也指示助理向南市府關切、催辦申辦進度,最後農業設施(變更)容許、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函即於同年4月通過。
而朱男因實際取得可用於回填土方工程款僅600萬元,為壓縮成本、提高工程利潤,以460萬元至500萬元價格給環保公司承作回填將軍案場部分魚塭工作,並導致營建混合事業廢棄物逕行傾倒、堆置於將軍案場。
檢方查出該環保公司濫倒營建混合事業廢棄物約500立方公尺。
濫倒廢棄物的行為被鍾男的公司人員發現後,要求回復土地原狀,最後堆放將軍案場的廢混凝土塊經篩選後運送至其他工地旁堆置,再委由合法的廢棄物清運業者加以清除。橋檢指出,郭信良及鍾男、朱男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朱男及環保公司業者另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
台南市環保局對非法棄置行為零容忍,114年5月8日依橋頭地檢署指示,會同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等單位現勘,發現回填土方、磚塊等廢棄物,全案已由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起訴。
環保局表示,本案涉及於農地從事非法棄置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已開罰行為人新台幣144萬元。
環保局強調,對於廢棄物棄置案件一律嚴正面對,依法究責,並要求污染者落實清理復原。
橋檢指出,郭信良及鍾男、朱男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朱男及環保公司業者另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郭信良900萬元為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
橋檢表示,郭信良犯後態度不佳,且另有類似行為案件遭判決有罪,足認郭信良歷經前案後並無悔意,視司法於無物,請求從重量刑。
鍾男、朱男於偵查中均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且2人均為營造公司負責人,經濟狀況佳,交保金額難認足以保證事後均會依期到庭接受審判,請院方審酌若認無羈必要,均諭知限制出境、出海直至審判終結。
- 記者: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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