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出獄再犯隨機傷人 法院裁准羈押

48歲邱姓男子2日在苗栗市持刀攻擊刺傷2學童及1名男子,重蹈10年前犯案覆轍,落網後經檢察官訊問,檢方晚間以邱嫌有反覆實行殺人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地檢署透過新聞稿指出,邱男經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逕行拘提後,今天下午解送地檢署。

檢方表示,檢察官訊問後,認邱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殺人未遂等罪,俱為法定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

檢方指出,檢察官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有事實足認邱男有反覆實行殺人罪之虞,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同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2款,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邱姓被告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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