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學歷女戀上已婚鎮代表 挑釁元配「風流無罪」!2人下場慘了

[周刊王CTWANT] 通姦除罪化後已婚人士就能亂搞?雲林縣西螺鎮一名男子阿文(化名)自2007年連任鎮民代表至今,他與妻子阿美結婚逾26年,幸福家庭卻因一名高學歷女子小花介入破滅,對方甚至還挑釁元配稱「通姦已經除罪化」;阿美和阿文離婚後,憤而向2人提告,經雲林地方法院依2人確實在阿文已婚時發生性行為,判他們賠償80萬元給阿美,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內容,在雲林縣西螺鎮當鎮民代表的阿文,與阿美結婚多年育有一對兒女,阿美支持熱情政治的先生,對於他日出晚歸會噓寒問暖,平日對家事更是盡心盡力,把小孩照顧到大。豈料,阿美卻聽到風聲,阿文與一名上市電子公司的女高級處長小花關係不單純,還被直擊在公園摟摟抱抱。
介入阿文家庭的小花是一名高學歷女子,她自稱任職於一間上市電子公司,還是高級處長,公司沒有人不認識她,且年收入有千萬元。阿美得知阿文外遇後,氣得跟他對質,阿文一開始先否認,直到被拆穿後改以冷暴力、要求離婚,更不掩飾與小花的關係;而小花還不害羞地跟阿美嗆聲,「通姦已經除罪化」她無法對他們怎樣。
對此阿美身心受創,與阿文離婚後,依法對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的非財產上損害。開庭後阿文辯稱,與小花只是小學同學,平日有不少互動;而阿美因為與自己母親有衝突,話不投機加上作息不同等因素,早在2014年發生口角後就分房睡,關係早疏遠。在2019年小花離婚後心情不好,彼此互相安慰後,才逾越普通朋友分際,但之後與小花分手想跟阿美破鏡重圓。
經法院審酌,阿文與小花確實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阿美的配偶權及家庭幸福實屬重大,因此依法判2人須連帶給付80萬元給阿美,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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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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