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籍漁船「南界線」內作業竟遭菲律賓扣走 海巡署:人船已獲釋

[周刊王CTWANT] 屏東縣琉球籍漁船「昇漁豐」號(CT3-5476)昨天(19日)在台菲重疊海域作業時,遭菲律賓公務船攔查,並帶回菲國扣留。立委徐富癸接獲陳情,立即聯繫漁業署、海巡署、外交部等單位,要求全力救援。據悉,經我國政府單位積極交涉與說明,菲國已同意讓昇船平安返航。對此,海巡署稍早回應了。
徐富癸昨天表示,他當天上午接獲琉球漁民陳情,指「昇漁豐」號漁船凌晨在雅米島外海作業時,遭菲律賓公務船登檢並帶往菲國攔查,事態嚴重;自己得知消息後,第一時間立即聯繫漁業署、海巡署、外交部等單位,要求全力救援,堅定捍衛我國漁民在傳統作業海域的正當權益。
徐富癸指出,昇船當時並未進入菲國巴丹群島24浬鄰接區,而是在台菲重疊海域的「南界線」內作業,菲律賓方面不僅無權扣押,也未依台菲漁業執法協定提前通報,明顯違反程序,我方已正式抗議並要求立即釋放,所幸在我國政府積極交涉與說明下,當天中午傳來好消息,菲國已同意讓昇漁豐號平安返航。
對此,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海巡署昨日上午9時許接獲農業部漁業署通報,琉球籍「昇○豐」號漁船於當天凌晨0時許,於鵝鑾鼻東南方91浬海域作業時,遭菲律賓漁業暨水產資源局登檢,隨後被帶返菲國BOSCO港查察。海巡署獲報後立即派遣台菲海域巡弋任務之「旗津艦」前往應處,並透過外交手段與菲方進行聯繫,積極協調妥處。
經海巡署積極會同各單位協調聯繫,菲國當天下午1時許同意釋放「昇」船及船員(1台籍、4印尼籍),均未遭裁罰及扣押,並由「旗津艦」與「昇」船於我國護魚南界線會合後確認人船均安,船長表示無需進一步協助,「旗津艦」續於台菲海域執行護漁任務。
海巡署艦隊分署強調,本分署秉持依法行政、即時應處與積極協調原則,依照我國《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全力維護海上作業秩序與漁民權益,捍衛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內之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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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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