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要求目擊者下架「1車來回衝撞路車」影片 小港分局長自請處分

警要求目擊者下架「1車來回衝撞路車」影片 小港分局長自請處分
停在路邊的休旅車遭撞毀。(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高雄小港區有一名男車主疑似與鄰居因為停車位起糾紛,竟然於19日深夜在街上倒車猛撞停車格內的休旅車,撞擊至少5次,目擊民眾見狀嚇壞,將目擊影片上傳到網路上。影片曝光後,警方事後竟要求原PO刪除影片,理由為「偵查不公開」,但由於其應是針對「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為限制,引發惹議。

目擊民眾於臉書社團「高雄小港區的大小事」曝光自己從高處錄影的影片,當中可見一輛轎車不斷以倒車方式衝撞另一輛停放在路邊的休旅車,讓警報聲不斷響起,該轎車隨後駛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於4小時內查獲49歲黃姓男子到案。調查結果顯示,該名轎車駕駛疑不滿休旅車占用其長期使用的車位,因此以暴力手段洩憤。

而原PO稍後在貼文透露,警方要求刪除影片,理由是被害車主已完成報案,案件進入偵查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建議刪文以免衍生其他事端。休旅車車主也向原PO傳訊息表示,警方希望下架影片。

此舉立即引發網友熱議,由於「偵查不公開原則」適用對象為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一般民眾並不在此限,因此警方舉動惹議,遭懷疑是在試圖壓制社會輿論。

對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長陳楨荃20日發聲坦承,傳訊息給原PO的是派出所長,並非他要求所長這樣做,但分局確實有處理不妥處,自己身為負責人,願意承擔全部責任,並已自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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