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信良涉索賄大逆轉「二審改無罪」 檢方:收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郭信良涉索賄大逆轉「二審改無罪」 檢方:收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前台南議長郭信良涉土地弊案,一審遭判13年徒刑,二審改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無黨籍台南市議會前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遭控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向重劃會長廖堅志索賄1300萬元,並被依貪汙罪嫌起訴。一審郭信良遭判13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22)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郭信良無罪。對此,郭信良稍早發聲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不過檢方收到判決書後將研議是否上訴。

根據起訴書,郭信良於2023年間介入「佃西自辦市地重劃案」,並被指控聯手安南區佃西里里長高進見向廖堅志索賄1300萬,被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郭信良一審遭法院依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

而在高院審理期間,郭信良卻多次否認犯行,並強調自己沒有拿到錢。台南高分院最終認定,現有證據不足,今日撤銷原一審判決,二審改判郭信良無罪,高進見則收賄部分無罪、教唆偽證罪6月,全案仍可上訴。郭信良從有期徒刑到無罪,可說是大逆轉,結果出爐後,他在臉書激動寫下:「感謝司法還我清白。」

不過台南地檢署表示,將與台南高分檢密切聯繫後續的上訴問題,是否上訴三審會尊重高分檢的權限。台南高分檢也指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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