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變撞人、女子變先生 陸法院「案例宣導」亂寫被轟爆

[周刊王CTWANT] 近日大陸青島一起「行人相撞案」引發爭議,一名59歲劉姓女子在路邊講電話時,遭到後方行人撞倒,導致股骨頸骨折,經鑑定為10級傷殘。法院近日公布判決,認為劉女「突然轉身」有較大過錯,但後方行人因未保持安全距離,需賠償人民幣7萬元(約新台幣29萬元),不過根據法院的公佈的影片顯示,該案真實案情與法院案例介紹、網傳的案情有較大出入,引發網友熱議。
根據陸媒綜合報導,大陸青島市李滄區法院近日公布的「普法案例」中講述,2023年5月19日,一名劉姓女子在人行道邊走邊講電話,「突然轉身往回走」與後方王姓男子相撞,導致骨折被鑑定為10級傷殘。法院審理後,判定劉女突然轉身有較大過錯,但王男「未保持安全距離」也需負次要責任,雙方最後和解,王男需賠償7萬元。
沒想到,判決一出爐就在微博上引發爭議,面對輿論,法院10日改口稱撞人者實為29歲女子,並非原本公布的王姓男子,且當時劉女「並非突然轉身」,而是「緩慢轉身站住」,這時劉女與被告之間尚有一定距離,但被告疑似因為趕路而左右張望、快步前行,未注意前方狀況,才不慎撞上劉女。根據法院公布的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劉女只是緩慢轉身站住,而後方女子則步伐急促,並未注意前方,最後撞倒劉女,導致劉女股骨頸骨折,經鑑定為10級傷殘。

由此可知,法院公開的文件中,將被告女子誤寫為男子,並誇大劉女為「突然轉身」,給人一種劉女突然大幅度轉身的衝擊感,許多網友認為案例表述不當,與實際案情有所差異,「所有的描述都是法院宣傳稿自己寫錯的」、「看來跟網傳差異很大呀,真實情況就是後人不看路撞到前人」、「就是後面人撞上了,跟網路上流傳的差別太大,影片太重要了」、「這算老人被撞啊,怎麼說成回頭撞人了」。
對此,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郭棟表示「對於法院此次普法過程中,法官描述事實不準確、表述不當,給廣大網民造成誤導的問題,在此誠懇地道歉」,並強調法院將吸取教訓,進一步規範案例撰寫判決工作,以更高標準、更嚴格的要求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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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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