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蟑螂起底2/買到的不動產只有皮沒有肉 地院公告不清成幫凶?

法拍蟑螂起底2/買到的不動產只有皮沒有肉 地院公告不清成幫凶?
合勤控購得位於竹南園區的法拍廠房,竟遭人稱廠房內的電路管線等設施為其動產擔保,而派大型機具強行入廠拆除。(圖/合勤控提供)

[周刊王CTWANT] 企業或民眾取得法拍不動產建物,豈料其中的水電路線等遭設定「動產擔保」項目,等於是買到房子的外皮,附著屋牆的管線設施竟不含標的之內,還遭「法拍蟑螂」索天價,買家最後多半妥協付出龐大金額平息風波。CTWANT調查,由於法拍案的不動產與動產分開,公告內容是否正列表示,牽一髮動全身,危險藏在細節中。

以合勤控參加苗栗地院的竹南園區法拍廠房一案來看,根據法拍公告載明,「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但公告內容,並未清楚定義哪些是附屬從物,哪些是附屬設施。

因此當隨著廠房存在20多年的消防、水電、冷氣等設備,被登記為動產擔保物,以及整廠的管路電線也被他債權人主張為其所有,即是該案爭議的最源頭之處,這也是讓合勤控購買此法拍廠前無從可得知之處。

CTWANT調查,合勤控購得的竹南園區廠房,原為喬信電池,2022年7月該廠房及附屬設施已遭債權人丰榮智機聲請假扣押查封;隔年5月再遭曾姓人員將喬信廠房內冷氣冰機、鍋爐與電力設備,以動產擔保交易方式登記金額1200萬元。

一個月後,合勤控遇到的李姓債權人則是將喬信電池廠房內固定附著的消防、自來水、回收水、發電機及部分使用中儀器設備,以動產擔保交易方式登記,金額為264萬元。


法拍蟑螂起底2/買到的不動產只有皮沒有肉 地院公告不清成幫凶?
根據苗栗地院法拍公告載明,「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圖/翻攝法院公告)

同時,債權人陽信銀行之查封拍賣申請併入苗栗地院民事執行處執行程序,去年2月,曾姓人員與李姓債權人簽立機器買賣契約,金額為1300萬元;隔月,李姓債權人取得前述債權。

而就在苗栗地院5月公告法拍該廠房之際,李姓債權人與喬信電池也以「附條件買賣」方式,將該廠房的固定設施等設備,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申請登記為動產擔保。

苗栗地院民事執行處也同步對同一廠房的「動產擔保」點交,也就是該廠房的水管電線、消防設施、發電機、自來水、回收水等固定附著物與部份使用中儀器設備等,但該債權人未拆除設備,而是等到不動產廠房法拍賣出給合勤控之後,才開始有動作。

CTWANT調查,根據經濟部的「動產擔保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系統,輸入喬信的統編,可查到四筆(二件附條件買賣、二件動產抵押)案件,債權人為李姓人員、陽信國際租賃與陽信銀行。

記者逐項點入,可看到動產擔保登記的動產明細項數各載明13項(機器設備或工具,擔保債權264萬元)、1項(機器設備或工具,擔保債權1200萬元),並無法得知每一項設備的名稱。

因此民眾雖可從此系統了解該廠房的動產擔保被登記的情況,但並無法很清楚了解哪些附屬設備是法院公告的拍賣標的物的範圍內?還是為其他債權人所有?

對此,苗栗地院民事執行處回覆CTWANT記者說,「該案為法拍不動產,非法拍動產項目,因此不會在拍賣不動產的公告中,列出動產擔保部分」。

至於公告所稱的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為何麼沒有正列表示是哪些項目?苗栗地院對此起初並未給予進一步說明;在記者再次去電詢問時,仍強調上述說明之外,並表示該院無法對記者就法律部分給予解釋;而記者追問「公告載明的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的定義時,法院則請記者可以去參考《民法》的從物、物權編的不動產、動產等相關說明。

對於記者在經濟部「動產擔保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系統上僅查詢到動產擔保項目,並無詳列每一項目的名稱,民眾又該如何得知參與法拍不動產的動產擔保內容時,法院則說「民眾確實無法從法院與該系統了解更詳盡的內容」。

CTWANT記者也採訪到法界人士提到「參與法拍物確實常有以上無法很清楚了解標的物的內容的風險,因此價格相對來說較為便宜……」;曾擔任法官、現為執業的林李達律師則告訴記者,建議民眾可依公告內容向法院提出異議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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