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稱富察案已宣判 陸委會:保障訴訟權利是謊言

在上海被中國國安單位拘捕近2年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傳出已於今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但刑期不明。陸委會指出,本案被中共拿來當宣傳樣板,未審已經先判,充分保障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完全是謊言。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今天下午發布書面回應指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李延賀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已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充分保障」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

不過,國台辦的回應並未提到富察的刑期等判決結果。

陸委會晚間以書面回覆指出,關於李延賀案皆有掌握,但為顧及家屬意願,所以不便對外說明細節。

陸委會說,國台辦聲稱本案是「公開審判」,其實完全保密,且早已被中共當局拿來當宣傳樣板,未審已經先判,所謂「充分保障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完全是謊言。

陸委會表示,李延賀對台灣的文化出版事業貢獻卓著,而中共關押李延賀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箝制台灣的出版界、學術界和文化界,試圖造成寒蟬效應。本案清楚顯示中共專制統治的本質,也再次印證台灣民眾赴陸一定要有風險意識。

富察2023年3月底在上海被拘捕後,時任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5月1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上海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李延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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