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蘭陽大橋遭廢文資身分 民團陳情盼保留
擔憂舊蘭陽大橋與蘭陽溪舊鐵路橋日後可能遭拆除的公民團體今天到宜蘭縣政府文化局陳情,並提訴願,要求撤銷廢止登錄歷史建築處分,重啟公開審議程序。
交通部公路局說,未來拆除後將保留部分供教育解說;文化局表示,會邀各界參與公路局提出的保存計畫,希望尋求雙贏。
宜蘭縣文化協會等公民團體陳情時表示,宜縣府以「水利治理衝突」與「結構安全疑慮」為由,未經充分程序就逕行廢止,不符法定要件,違反程序正義。2座橋梁年久失修是公部門責任,但結構尚存原貌,無確切證據顯示已喪失文化資產價值或無法補強保存。
公民團體呼籲儘速撤銷廢止處分,要求宜縣府重新召開公開聽證會評估影響及多方協商,尋求保留與治理並行永續方案。
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表示,2座橋梁未來將保留第1跨橋墩,並將保存較良好的橋梁護欄,移設到附近景觀平台,設解說牌供民眾了解對台灣交通歷史演進重要性。
舊蘭陽大橋與蘭陽溪舊鐵路橋分別於2002年與2006年登錄為宜蘭歷史建築,但橋體結構老化,管理單位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及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工務段今年3月初以無法納入現行河川治理計畫,且有公共安全風險疑慮為由,提廢止申請。
文化局日前表示,2座橋梁橋墩過密、低於治理計畫洪水位,阻水情形嚴重,颱風豪雨時可能影響溪流兩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經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決議通過廢止登錄,5月21日公告。
交通部公路局說,未來拆除後將保留部分供教育解說;文化局表示,會邀各界參與公路局提出的保存計畫,希望尋求雙贏。
宜蘭縣文化協會等公民團體陳情時表示,宜縣府以「水利治理衝突」與「結構安全疑慮」為由,未經充分程序就逕行廢止,不符法定要件,違反程序正義。2座橋梁年久失修是公部門責任,但結構尚存原貌,無確切證據顯示已喪失文化資產價值或無法補強保存。
公民團體呼籲儘速撤銷廢止處分,要求宜縣府重新召開公開聽證會評估影響及多方協商,尋求保留與治理並行永續方案。
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表示,2座橋梁未來將保留第1跨橋墩,並將保存較良好的橋梁護欄,移設到附近景觀平台,設解說牌供民眾了解對台灣交通歷史演進重要性。
舊蘭陽大橋與蘭陽溪舊鐵路橋分別於2002年與2006年登錄為宜蘭歷史建築,但橋體結構老化,管理單位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及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工務段今年3月初以無法納入現行河川治理計畫,且有公共安全風險疑慮為由,提廢止申請。
文化局日前表示,2座橋梁橋墩過密、低於治理計畫洪水位,阻水情形嚴重,颱風豪雨時可能影響溪流兩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經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決議通過廢止登錄,5月21日公告。
- 記者: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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