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議員促代理師起薪比照中央 縣府:請示教育部

金門縣議員蔡其雍於議會提案,金門代理教師起敘薪級應比照中央,避免落入地方矮化待遇情形。金門縣教育處長黃雅芬說,內部已有討論,會後會再請示教育部。

金門縣議會近日召開臨時會,今天審議民進黨籍議員蔡其雍所提修正「金門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提案。

根據蔡其雍提案,為保障金門縣代理教師待遇,避免與中央法規產生落差,建請縣府修正相關要點,使代理教師薪級起敘規定比照「教師待遇條例」及教育部「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黃雅芬表示,按目前中央法規,在國立學校任教的大學畢業代理教師是190薪點,金門考量是否有合格教師證,大學畢業有教師證者也是190薪點,沒有教師證是170薪點,未來拿到合格證也會追溯之前年資。

針對中央與地方法規落差,黃雅芬說,內部已有討論,會後會再請示教育部。

蔡其雍說,金門目前有215名代理教師,占所有教師將近3成,目前中央法規與地方有落差,依釋字第707號解釋意涵,教育制度屬中央立法範疇,地方政府不應以法規補充弱化教師權益,代理教師實際上也承擔與正式教師相同教學責任,待遇應當符合憲法平等原則。

蔡其雍表示,去年台北市教育局已率先修正相關規定,金門應及時跟進,確保代理教師待遇制度與中央一致,避免落入「地方矮化待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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