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108年起禁廚餘養豬 改製堆肥再利用

非洲豬瘟疑現蹤台灣,農業部宣布廚餘養豬禁令。金門自民國108年即禁用廚餘養豬,縣內每年平均約有5000噸廚餘,透過廚餘高速處理設備製成堆肥,再提供農民領取。

台中市梧棲區一處養豬場死亡豬隻驗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反應。為防止疫情擴散,農業部22日表示,全國豬隻禁運禁宰5天、全面禁止廚餘養豬。

金門縣環保局長楊建立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金門自108年禁用廚餘養豬,目前全縣廚餘均運至大洋掩埋場,透過廚餘高速處理設備製成堆肥,再提供農民領取。金門縣1年平均約有5000噸廚餘,目前廚餘處理設備量能大致飽和。

楊建立表示,針對台灣疑似發生非洲豬瘟案例,環保局已稽查各機關、公所、學校與餐廳等單位廚餘是否按規定送至大洋掩埋場,目前查核結果均正常,並持續配合農政單位查核養豬場內是否確實執行禁用廚餘養豬政策。

關於禁用廚餘養豬稽查作業,金門縣產業發展處表示,金門目前有32處養豬場,10月中已完成例行性查核,明天開始也會再次進行全縣查核,確保養豬戶均遵守相關政策。

產發處指出,已針對養豬戶加強宣導,如有將廚餘運至養豬場行為,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可處新台幣5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將廚餘用作豬隻飼料,則可依飼料管理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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