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全面禁用廚餘養豬 啟動高強度稽查輔導業者轉型

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嘉義縣政府10月27日宣布全縣禁用廚餘養豬,並啟動高頻率、高強度稽查,違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高裁處100萬、「飼料管理法」最高裁處300萬、「廢棄物清理法」最高裁處300萬,透過嚴加稽查與轉型補助,引導豬農使用更安全的飼養方式。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表示,縣內原有6家再利用檢核養豬場,其中4場可使用廚餘養豬,現在已經依規停止廚餘使用許可,僅可使用植物性廢渣。
目前啟動高強度管制措施包含要求再利用檢核養豬場每日確實填報植物性廢渣來源清冊、清運機具車籍資料、收受數量;清運機具加裝GPS即時追蹤裝置,並於出入口或蒸煮設備投入口處裝設CCTV即時連線監控;裝設固定式可連線監控溫度計;提供蒸煮槽使用燃料之用油、用電、用水量及單據。
若不配合者環保局得停止再利用檢核許可,情節重大者撤銷許可,日後不得再申請,未取得再利用檢核許可而使用植物性廢渣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
農業處說明,除了高強度管制及重罰,縣府也協助再利用檢核養豬場轉型並提供轉型獎勵金及補助餵飼設備,6家再利用檢核養豬場目前已有2家簽署轉型改用飼料同意書。
面對非洲豬瘟風險,「禁廚餘、加強查核、輔導轉型」是保障養豬產業的必要策略,縣府將與業界合作守護產業。
- 記者: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1110 14: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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