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官區海岸非法棄置營建混合物 高市環保局依法裁處移送並扣留犯案車輛


梓官區海岸非法棄置營建混合物 高市環保局依法裁處移送並扣留犯案車輛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環保局接獲陳情,於113年8月14日會同保七、南區管理中心前往梓官區赤崁新段海岸一處土地查察,當場查獲楊姓行為人經該址郭姓土地管理人同意後,傾倒棄置營建混合物,除依違反廢清法第46條刑責規定,移送法辦外,並當場扣留偷倒車輛。


環保局指出,該名楊姓司機承攬梓官區民宅拆除工程,郭姓土地管理人因海岸邊坡侵蝕,主動向楊姓司機索要拆除物,發現回填土方夾雜水泥塊、磚塊、鋼筋及廢石膏板等廢棄物,違反廢清法第36條規定,除裁處6000~300萬元罰鍰外,並涉犯同法第46條刑責規定,113年9月13日移送法辦,橋檢114年6月23日起訴,後續依廢清法第71條規定,限期行為人盡速清除,以捍衛環境正義。


環保局強調,本案將持續配合檢警院嚴查嚴辦,絕不寬貸,並呼籲民眾或業者不得任意非法回填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市民如發現污染情事,可撥打1999或07-7317600公害陳情專線通報,環保局將立即派員查處,維護市民健康與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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