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快刪文!專家示警「7月大狩獵季」 最高恐罰30萬

[周刊王CTWANT] 房仲檢舉之亂還沒結束!近期社群平台上出現一波「房仲之亂」,出現大量檢舉刪文潮,據悉,因為房仲遭到大量檢舉成交物件未下架,有「廣告不實」的嫌疑。房地產專家何世昌提醒,7月是大狩獵季,「已成交的物件通通要下架,若屆期仍未移除,主管機關就要開鍘了。」
「房仲之亂」起因爲三重蘆洲房仲惡性競爭,某品牌房仲被地政局通知,網路上PO的賣房廣告,已經賣出沒有刪除,涉及廣告不實被檢舉。若地政局查證屬實,一則廣告就可能被罰6到30萬元,讓房仲卯起來刪文、發免責聲明,引發「房仲之亂」。
何世昌29日在臉書上表示,內政部地政司開會決議,已經賣掉的房子不能再刊登廣告,必須將原委託銷售的物件廣告移除,「釣魚廣告依然是違法的,已成交的物件通通要下架,別再拔獅子的鬃毛發無用的免責聲明了。」
不過,內政部考量到仲介業者刊登的物件資訊甚多,把查處時間放寬到今年6月30日;在6月底前,仲介業者必須把所有已成交、解除或終止委託銷售契約,但仍刊登在網路上的物件廣告移除。若屆期仍未移除,主管機關就要開鍘。
何世昌呼籲仲介們快去刪文,「把舊文全都刪得乾乾淨淨,不然會被罰到脫褲!7月一到,便是大狩獵季。」何世昌坦言自己也很討厭萬年釣魚物件,這次要為內政部點讚。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刊登廣告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如委託銷售期間屆滿,依內政部「研商不動產經紀業廣告逾委託銷售期間下架事宜」會議決議,經紀業者須於6月30日前下架廣告,若逾期未移除者,將面臨6萬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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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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