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外包裝違規遭下架 國健署澄清:上市前無包裝審查程序

加熱菸外包裝違規遭下架 國健署澄清:上市前無包裝審查程序
美商加熱菸17日開賣,但外包裝未依法標示尼古丁含量,遭衛福部要求下架。外界質疑上市前未嚴格把關,國民健康署今天(20)晚間回應,目前針對各式菸品,法規並未訂定「包裝事前審查」程序。(圖/中國時報王家瑜)

[周刊王CTWANT] 美商加熱菸17日開賣,但外包裝未依法標示尼古丁含量,遭衛福部要求下架。外界質疑上市前未嚴格把關,國民健康署今天(20)晚間回應,目前針對各式菸品,法規並未訂定「包裝事前審查」程序,但強調產品上市前已提醒業者加熱菸須遵行菸品法規。

國健署今年7月陸續通過美國、日本2家加熱菸業者,共14個品項與4款組合元件可合法上市,不過美商8品項開賣首日就被衛福部要求全面下架。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菸品包裝上須完整標示警示圖文、禁止誤導性標語、尼古丁含量等;如未依規定標示,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處500萬元罰鍰。

由於菸品上市前皆須經文件核定,有網友質疑,當初送審版本和上市版本是一樣的,民團則批評菸商無視台灣法律、愚弄台灣人民,也質疑政府資訊不透明,讓外界無從監督。

國健署今天晚間說明,依據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要求加熱菸業者檢附排放物、成癮性物質等資料數據,並於今年7月底有條件通過2家業者、14品項申請案。

今年9月加熱菸產品上市前,國健署亦提醒業者,加熱菸管制規定和菸品相同,須遵行法規,並明確說明尼古丁標示須依「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辦理。

至於外界關注,菸品上市前申請流程中,有無包含針對「包裝」進行審查?國健署回應,目前針對各式菸品,法規並未訂定「包裝事前審查」程序,但健康風險評估均有要求加熱菸業者提供尼古丁含量等數據,並告知業者上市標示須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主管機關則於上市後依法進行查核,確保產品符合相關規定。

◎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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