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取obike前車之鑑 共享電輔車再升級

街頭上違停、隨意傾倒的車輛,2017年標榜隨借隨還、無樁式共享單車的oBike,進軍台灣後話題滿滿,卻在兩年後因維修與各種違規亂象黯然退場。
近年來,共享電輔車成為綠色運具的新選項。台北市交通局日前也研擬在今年年底前試辦小規模的共享電輔車,營運區域由業者自行規劃。
不過,共享電輔車與一般共享單車有哪些不同的地方呢?無樁式、甲租乙還的共享制度又能否從oBike的經驗中汲取教訓?
智慧管理共享電輔車
電動輔助自行車的車體跟一般腳踏車類似,但多了小型電動馬達輔助,對用戶來說最大的優點是遇到爬升的路面,雙腳施力明顯變得輕鬆。
此外,為了解決無停車柱可還車的問題,許多電輔車推出了無樁技術,不僅備車區有車輛隨時可租借,借車時也不需要大排長龍,可大幅節省時間。
同時,為了避免違規亂象,有些公司會內建全球衛星定位(GPS)系統,可以即時追蹤用戶位置,確保單車停放在指定區域內。又或是透過電子圍籬技術管控車輛,用戶須在指定停車區域內才能歸還車輛,電子圍籬的好處是可以不受充電樁限制,創造更大的停放空間。
以電動輔助共享自行車MOOVO為例,超過電子圍籬範圍外10公分就無法還車,這樣的做法可以有效防止車輛被隨意停放,減少對市容與街道用路權益不良的影響。

電輔車各地興起 MOOVO成黑馬
目前台灣各地有哪些電輔車?在台北市與新北市有YouBike2.0E;彰化與雲林縣政府有運點科技營運的MOOVO電輔車,可跨縣市還車;台南市政府有熊大單車公司推出的Be-Bike,主打在觀光據點設置虛擬營運點;而微程式資訊(Microprogram)的Bikonnect則是選擇與全家便利店合作,在彰化田尾推出以觀光為主軸的租賃服務。
MOOVO由本土的新創公司運點科技營運,彰化縣政府與YouBike合約到期後,自2021年起轉由MOOVO取得營運權,提供電輔車與一般自行車的共享服務。
根據《數位時代》報導,彰化車站周邊據點是目前規模最大的營運點,尖峰時段最多可滿足500輛自行車同時借還。MOOVO採用智慧樁系統,沒有實體停車柱,只需將車停到指定範圍的虛擬樁內即可借還,即使在擁擠的站前廣場,仍能將停車空間的效率最大化。
2024年起,MOOVO與彰化縣政府續約五年,增加車輛數量與擴充租賃站點覆蓋率,以提升車輛管理和使用者體驗,並規劃推出「團體帳號」功能,未來可讓朋友、家人一起使用,號召更多人以行動實踐減碳綠生活。
除了台灣,MOOVO的業務觸角也延伸至海外外送服務的電輔車市場,在歐洲以Rybit為品牌名,推出了提供給企業的訂閱制服務,快速打進歐洲的「最後一哩外送」(last-mile delivery)的電動自行車租賃市場,更獲得了達美樂、麥當勞等國際大品牌的青睞。
根據《數位時代》,MOOVO利用自行研發的智慧椿電子圍籬式車隊管理平台技術(Powered by Rybit),協助企業即時掌握每輛車的電量與速度,以節省車隊成本、提升營運效率。

MOOVO的租借方式與共享單車模式雷同,用戶只需透過手機APP開啟手機藍芽和定位,掃描車上QR Code即可開鎖租車,也能感應電子票證租借。還車時只要將車輛停放於租賃站點電子圍籬場域內,確實上鎖即終止計費。使用時,APP也可查詢扣款金額、繳款還車或顯示騎乘時間。
此外,低電量的車輛會被系統自動排除,因此用戶也不用擔心租到沒電或低電量的車輛。管理團隊會派專人定期巡檢、更換電池。
YouBike升級推出電輔車
至於大眾所熟悉的YouBike,也在去年(2024年)悄然推出了電輔車。去年2月,桃園市率先推出了 YouBike 2.0E電輔車,雙北則在同年8月上路。
YouBike 2.0E與YouBike 2.0共用系統、APP和停車柱,主打特色是配置了高容量鋰電池,最多可騎乘80公里。不過,為了安全起見,時速超過25公里時會停止電力輔助,避免超速衍生危險。電量低於15%時也會有還車提醒,若電力真的低於5%也無須擔心,還是可以當成一般自行車騎乘。
從一般自行車轉換到電輔車,不同之處只有車輛、外觀與租借費率,使用介面相同,對既有用戶十分便利。對於用戶常抱怨無車位可還車的窘境,YouBike亦在APP上新的功能,還車滿位時可免費增加15分鐘時間,可以在原站等候空位或是移動到鄰近站點還車。

共享很方便,但不能隨便
早先曾在台灣出現的oBike,雖採無樁式設計,但因為大眾對共享的概念不夠成熟,導致用戶違規停車佔用人行道或機車停車格,隨意棄置車輛等問題屢屢發生、引起民怨,也因為維運量能不足,車輛損壞來不及修復等,在2019年退出台灣。技術升級的MOOVO,也曾在2020年時進駐淡水一年。但在測試市場反應後,隨即調整經營方向,轉將資源集中在其他更有潛力的地區發展。
隨著無樁式管理的技術演變與進步,也有oBike亂象作為前車之鑑,各地政府都陸續制定了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的相關條例,希望管理共享運具有法可依,例如應設立完善的客服系統與保險機制等,並明訂業者的退場機制,如申請時要繳納保證金等,若經營不當,市府可依法移置、保管及拍賣,各個條款亦有未遵循的相應罰則,為共享運具發展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
- 記者:共同企劃:低碳生活部落格、環境資訊中心;文:陳玫伶(台達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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