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黃牛「5880元演唱會票賣2.6萬元」 沒成交照吞47萬罰單
為維護藝文活動的公平交易與市場秩序,台北市政府積極出手整頓黃牛亂象。市府跨部門組成的「黃牛防治專案小組」,由文化局、警察局等多個單位聯手執行,根據統計,截至114年4月2日,已針對違法轉售藝文票券行為開罰86件,累計罰鍰高達2,291萬7,000元,其中單一案件最高罰金更高達264萬元,展現打擊黃牛的決心。
▲(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眾提供)
網路上架也算「販售」 一張票最多罰至50倍票價
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凡加價轉售藝文票券,無論是否完成交易,只要有上架兜售、陳列等販售行為,即屬違法。違者將面臨原票價10至50倍的罰鍰,文化局強調,不要心存僥倖。
近期幾起案例就凸顯了民眾對法規認知不足所導致的高額代價。一名年約30歲的女子,試圖以每張2萬6,000元的價格轉售2張原價5,880元的演唱會門票,雖未實際成交,卻仍被依「每張票價40倍」標準裁罰,合計被罰47萬400元。
學姊幫學妹代售也違法 雙雙挨罰
另一案例中,24歲女子因受22歲學妹之託,協助上網兜售票券,雙方還計畫售出後分潤。雖然票券最終未售出,但因涉及共同策劃與分工合作,構成「共同故意」,文化局仍依法開罰,提醒民眾,協助行為同樣可能被追究責任。
▲(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眾提供)
大學生為生活轉售門票 仍被重罰逾23萬
一名年約20歲的大學生,因家庭經濟壓力,試圖轉售1張5,880元的演唱會票券,加價至23,880元,同樣未成交仍違法。文化局依照法令開罰23萬5,200元,並考量其經濟困難,協助其申請分期繳納,以降低經濟壓力。
文化局呼籲:非售出才違法是迷思 青年族群勿觸法
文化局指出,自文創法上路以來,黃牛行為成為藝文市場痛點,除破壞公平交易,也造成一般觀眾購票困難。文化局發現許多受罰者為年輕族群,有些因為不了解法規、有些則因貪圖小利鋌而走險,最終反而付出高昂代價。
該局強調,只要有黃牛意圖,不論是否成交、是否為親友代售,皆屬違法,且會依法追查與開罰。針對經濟較為困難的受罰者,文化局也提供分期繳納協助,盼減輕其生活負擔,同時透過教育與處罰並行,讓社會大眾認清法令精神,攜手杜絕黃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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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曾亭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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