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衛生局推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病人尊嚴善終促進醫病與家庭和諧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一名55歲乳癌患者,3年前因復發身體嚴重不適,雖有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盼能在疾病末期於睡夢中安然離開,但由於沒有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所以在病況驟變時,母親仍要求除插管外的其他維生醫療和營養針,導致患者因維生醫療而有短暫甦醒時表示懊悔,經安寧團隊與病患及家屬溝通,家屬終於選擇放下,患者才得以她理想中的方式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在睡夢中離世。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台灣在今(114)年邁入超高齡社會,且資料顯示國人的平均壽命與健康平均餘命相差約7至8年,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108年1月6日上路,主要希望病人、家屬和醫療團隊三方,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過程,瞭解病人真實願望,尊重和支持病人的決定。
衛生局說明指出,相較於《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關注服務末期病人,《病人自主權利法》適用對象擴大至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政府公告疾病等五種條件,民眾可在仍具備清楚意識及表達能力情形下,預立醫療決定並在健保IC卡註記,當特定條件疑似出現時,經兩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及至少二次緩和醫療團隊照會確認的程序,即可依預立醫療決定,在人生最後一哩路上好好說再見。
衛生局建議,意願人可與家人一同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透過與醫師、護理師、社工師或心理師等諮商團隊共同討論,決定未來在特定臨床狀況時,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醫療照顧,甚至可以選任信任的「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理意願人表達醫療意願。更重要的是,意願人要把握機會跟親屬多分享討論,讓親屬知道所簽署的醫療決定,並能給予尊重,在意願人保有自主性和尊嚴同時,也能達到醫病與家庭間的和諧。
高雄市現有12家醫院及7家診所能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目前全市簽署人數總計已逾六千人,諮商費用(不含掛號費)每人約1,500至3,500元不等,另為鼓勵家屬一同參與諮商並完成簽署,同一時段第2人次以上可減免收費,健保署自今年5月1日起並擴大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健保給付對象。高雄市諮商機構及收費方式可查詢衛生局官網(https://gov.tw/erz)或使用健保快易通App查詢。
- 記者:今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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