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飼養犬隻致染病 新北動保處救援並罰9萬8千元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獲通報新店山區屋內關著6隻滿身排泄物、飼養環境惡臭及髒亂的犬隻,動保處派員前往稽查並緊急安置犬隻;經查該飼主從撿拾1隻懷孕流浪狗,生下數犬隻並收留飼養,查現場飼養環境惡劣,犬隻生活在糞水中,無提供乾淨水及飼料。



不當飼養犬隻致染病 新北動保處救援並罰9萬8千元


圖/犬隻送醫後經檢查營養不良、體內感染、虛弱無力犬隻,長期缺乏缺乏運動與社會化機會,嚴重影響身心健康。(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由於犬隻皆未寵物登記、未絕育、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將共罰9萬8,000元,並沒入6犬隻;此外,飼主不得飼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及認養動物。


經動保處人員現場勘查,屋內充滿難忍糞便惡臭味,地面布滿犬隻排泄物與汙泥,髒污水桶、空塑膠箱籃凌亂擺放四處,現場未見飼料、6犬隻全身堆積汙垢,幾乎無法辨識原本犬隻毛色、且虛弱無力、精神不佳;動保處緊急將6犬隻送醫治療及安置,後續送醫發現6犬隻體內有感染、營養不良等情形。


動保處指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飼主未提供乾淨生活環境,導致犬隻感染裁處1萬5,000元罰鍰;依同法第19條第3項犬隻未完成寵物登記裁處3,000元罰鍰,及依第22條第3項未完成犬隻絕育裁處5萬元罰鍰,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未每年替犬隻施打狂犬病疫苗裁處3萬元罰鍰。


飼主至本處陳述意見時指稱,從小與狗陪伴長大,對犬隻有深厚的感情,多年前看見工地上有遭人遺棄犬隻,心生不忍決定收留母犬,並特地找山上可安置多隻犬隻的空屋,未料受到經濟因素及環境影響,所承租房子本身有漏水情形,導致屋內長期積水,猶如池塘。


然而房東對漏水情形置之不理,再加上工作過於繁忙,每週僅能抽空上山一次,帶大份飼料放置在屋內供6隻成犬食用,並提供幾桶水作為飲水來源,約每月清掃環境一次,炎熱天氣時則改為兩週清掃一次;但現場場地實在髒亂惡臭難耐又永不見天日,實在不適合動物生活。


動保處呼籲,飼養寵物須確保基本生活需求,包括提供乾淨衛生飼養環境、每日提供乾淨、充足食物及飲水,也必須提供犬隻戶外活動時間及定期健檢,終日用籠子或牽繩飼養動物,易有繞圈圈、踱步或過度吠叫等不健康的行為,若無法提供適當的飼養條件,應考慮藉合法管道協助送養,避免不當飼養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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