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5天就帶男同事回家 妻創許願池群組夫崩潰了

(記者周德瑄/綜合報導)新竹一名人夫因不滿妻子在雙方協議分居期間與男同事過從甚密,不僅帶對方返家過夜,甚至還共同成立名為許願池的群組與家人互動,憤而提告求償五十萬元。新竹地院經審理後,認定雖然缺乏兩人直接發生性行為的證據,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同房過夜的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人夫五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分居5天就帶男同事回家 妻創許願池群組夫崩潰了


示意圖/人夫查看手機後發現妻子與男同事群組往來熱絡,心寒提出控訴。(擷取自 免費圖庫Pixabay)


根據判決書內容,這名人夫主張與妻子於二零二三年十月因感情生變及爭吵而協議分居,未料搬離住處僅五天,返家取物時便撞見妻子的男同事坐在家中客廳,因而懷疑兩人關係不單純。直到二零二四年七月,人夫再次目擊妻子與該男同事一同返家,經要求查閱手機後,發現兩人與家人共組群組且互動熱絡;隨後更從親友口中得知,妻子曾與該男同事一同出遊並同房過夜,這讓他深感婚姻遭到介入,遂決定採取法律途徑。


對此,人妻辯稱因同事居住地距離公司較遠,為了工作便利才偶爾借住家中,並無不當關係。她解釋,二零二四年七月被撞見是因為順路載對方去取修好的機車,結果雙方發生爭執驚動鄰居報警,她才交出手機;至於群組則是為了方便請對方幫忙送餐給家人。男同事亦喊冤,強調是在兩人分居後才較有往來,並未介入他人婚姻,相關指控皆為人夫的單方面臆測。


儘管兩人否認有染,但新竹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為,男同事確實是在夫妻分居後才開始留宿,然而當時女方尚未完成離婚手續,兩人卻在屋內留宿甚至同房,其互動已明顯超越普通朋友或同事應有的界線,侵害了人夫的配偶權。最終考量雙方身份地位及經濟狀況,裁定兩人應賠償五萬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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