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孩子有4徵兆小心是在接觸電子煙

國健署提醒,切勿使用電子煙避免觸法。(示意圖/取自Pixabay)
[NOWnews今日新聞] 暑假是青少年社交活動高峰期,也是電子煙誘惑較多的時候,國健署指出,雖然電子煙適用率略有下降,但仍有國高中職生曾使用,提醒身邊同學或孩子若出現4種狀況,要留意可能在用電子煙,包括孩子身上、房內或衣物出現難以解釋的甜味及水果味;還有不明用途的網購等。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指出,調查顯示,電子煙使用率雖略有下降,但國中及高中職生仍有3.2%和6.3%曾使用,可能是因「好奇」、「朋友慫恿」或覺得「沒有菸臭味」就嘗試電子煙。
近年電子煙興起,加上菸商往往宣稱危害較低,容易使人掉以輕心。羅素英說,尤其暑假假期來臨,青少年、學生與同儕出遊或外出時,更容易因好奇或受影響而嘗試。
羅素英指出,依據國民健康署國人及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統計,113年成人電子煙使用率1.0%較111年下降,113年大專生使用率為3.8%較111年下降。
另外,112年高中職生、國中生電子煙使用率為6.3%、3.2%,較110年(8.8%、3.9%)下降,最近一次取得電子煙主要來源為「家人親戚同學或朋友免費給的」、「網路販售平台上買的」及「跟同學或朋友買的」。
為維護國人健康,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及使用。
羅素英呼籲家長關心孩子是否有使用或攜帶電子煙的行為,多加留意平時網購消費習慣,避免染上菸癮又傷身,並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應注意菸害防制法規定,不論是自用、幫親朋好友代購,切勿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
羅素英表示,青年也留意避免因使用、供應(如提供親友)、販賣(包括網路販售、面交)或傳播(如分享使用心得)電子煙而觸法。
此外,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除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有重罰外,供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處新臺幣1萬元至25萬元罰鍰;使用類菸品者,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不過,依科學實證顯示,電子煙及加熱菸無助於戒菸,兩者的健康危害也不會低於其他菸品,已對青少年形成嚴重的健康危機。
國健署提到,可以留意孩子是否有以下情形,就有可能正在使用電子煙:
1.不明的裝置:孩子書包、床鋪、衣櫃、身上藏有不明用途的電子產品或充電器(電子煙)、金屬線圈(電子煙組件)、裝不明液體瓶罐(煙油瓶)或液體匣(煙彈)。
2.不明的氣味:孩子房內、衣物及身上有他們難以解釋的甜味及水果味。
3.不明的花費:孩子零用錢或打工收入消耗快速,或有不明用途的網購。
4.驟變的行為:孩子情緒及行為發生變化、或頻感頭痛噁心(電子煙油的尼古丁會影響大腦系統導致行為衝動、學習困難、暴躁易怒、焦慮不安、情緒起伏…等)。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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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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