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延役安全嗎?四大面向一文看懂

本(8)月23日將舉行「核三是否延役」全國性公民投票。圖為台電核三廠2號機。(圖/台電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屏東第三核能發電廠「核三」是否重啟、延役,將在本(8)月23日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核三公投未過,那麼台灣電力就維持現狀;若公投通過,政府及台電就必須認真研議,核三重啟的評估,以回應人民意見。不過,究竟該如何做決定、投什麼,重啟是否安全等,大眾仍霧裡看花,本文將一次整理核三「法規預算」、「核廢料」、「用電」及「成本」等四大面向,並說明公投相關注意事項,供讀者一次看懂。
2024年7月,核三1號機除役;2025年5月,核三2號機除役,為台灣核電畫上休止符,正式進入非核家園時代,同時也代表民進黨政府多年來喊出的「非核家園政策」目標達成。
然而在4個月後,民眾黨團發起核三重啟公投,將以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簡短文字,把核三廠是否重啟訴諸於全民決定。
「核三重啟」公投:
法源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應以最近一次的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來計算公投門檻,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
若以第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為1954萬8531人來計算,「核三重啟」公投案要通過,至少得有488萬7133人投下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數超過不同意票。此外,若未通過,兩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若此公投案通過,選舉委員會應在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公投結果,另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內容之必要處置。不過,等公投的兩年效期一過,權責機關可以不再依公投結果施行相關政策。
投票資格:此為全國性公民投票,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的國民,都有投票權。
投票時間:8月23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
投票所需物品:國民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不得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

【核三重啟法規、預算】核安會核管法草案 決定重啟路徑及預算
據過去《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規定,核電機組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因此在1984年、1985年商轉的核三廠2部機組必須在2024年、2025年除役。然而,由國民黨及民眾黨所主導的國會,為了推動核電廠重啟,5月13日三讀通過《核管法》第6條修正案,核電機組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得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換發之運轉執照,其有效時間自執照生效日起算,最長為20年。
國會為核電續命開啟可能性,但核電如何達成安全重啟,仍需由核能安全委員會提出子法《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才能確保核電廠重啟的路徑。核安會本(8)月1日剛公布相關草案,目前屬於匯集意見60天預告期,等到法源確立,台電才可以依此評估核三廠怎麼符合規定地安全重啟。
基於重啟路徑未確立,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台電尚未對重啟所需流程、預算等細節進行詳細評估,對於重啟必須要花費多少時間、做多少設備更換,以及花多少預算,都屬於未知數,強調將依循政府所訂定的「兩必須、三原則」。
兩必須:「核安會必須依法訂定安全審查程序辦法」、「台電必須依核安會所訂定辦法,評估有無重啟的安全條件、期程與成本效益」
三原則:「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
【核廢料】核三廠乾貯設施未完工,重啟最多僅能延3至5年
假如,台電經過「兩必須、三原則」之後,決定重啟核三廠,那麼將會面臨下一個問題,也就是核廢料怎麼處理。
據台電程序,國際針對核廢料處理可以分為3階段,分別為是「水池冷卻」、「乾式貯存」,及「最終處置」。台灣絕大部分的核廢料目前是放置水池冷卻的第一階段,尚未進入後續正常處理流程,主因即在於地方民意阻力。
位於新北的第一核電廠、第二核電廠,早在2013年、2015年就開始室外乾貯設施程序,但是礙於新北市政府被認為是在地方民意壓力下,遲遲無法同意行政程序,讓新北市府與台電頻頻交火多年。最終,新北市府在2024年分別核定核一室及核二廠乾貯設施,讓一直堆放在核電廠燃料池的燃料棒可以移出,進行下階段程序。當核一、核二乾貯設施就花了11年及9年時間,核三廠室內乾貯設施若面臨同樣情況,所需時間恐難以預估。
台電指出,核三乾貯設施已進行採購與招標,後續須取得屏東縣政府的建照與水保等同意程序,必須獲得地方支持。但若參考核一、核二經驗,所需時間將十分漫長。
假如核三廠經過安全評估、編列預算更新設備後重啟,卻發生室內乾貯設施尚未完成,台電評估依照現有燃料池,約可供持續3至5年。台電表示,當燃料池已經滿了,在乾貯設施無法完工前就是只能停擺,這也是為什麼當年核二廠1號機必須提前除役。

【用電】過度依賴「南電北送」 電網風險加劇
假如上述問題都可以解決,讓核三廠可以運轉,對於台灣電力有多大幫助?
核三廠2部機組總裝置容量為1902MW,每年總發電量約150億度,除役前約占全國6%電力,而這些電力又是24小時可以全面發電的「無碳基載電力」,對電力調度及減碳具有重要價值。
台電也同意,增加6%的基載電力確實會讓調度上更有安全,但是這也加重「南電北送」這種讓電網增添壓力的用電模式。
舉例來說,2021年513大停電,高雄路竹變電所作業人員誤操作造成接地故障,原應侷限於南部的事故卻導致全國逾400萬戶停電,會讓意外「火燒連環船」原因之一,就是全國都太仰賴「南電北送」,北部、中部地區自身發電量又不夠,導致只要南部地區出現電力事故,就一路影響到全國。
對此,台電提出「電網韌性計畫」、「區域電網」概念,推動北部的大潭、協和、中部的台中,以及南部的興達等電力建設,即便單一區域發生電力事故,其餘地區仍具備自給能力,甚至跨區支援。
台電也指出,外界每年都在預言,台灣少了核電,夏天將會用電吃緊。但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強調,台灣備轉容量率最低是發生在2016、2017年,當時核二、核三廠未除役,備轉率低於6%時間達100天,反觀近3年日尖峰備轉率幾乎未曾低於6%,即使是少了太陽光電的夜尖峰,天數也小於10天,一再證明核電並不會對供電產生決定性差異。
至於外界批評台電以「火力全開」彌補核電減量,台電以數據反駁,近年空污情況反而改善,這些均有科學根據支持。

【成本】核電對台電財務有助益 但難解決虧損結構因素
最後,核三廠若重啟,對於頻頻捉襟見肘的台電財務是否有決定性幫助?
根據台電最新6月財報,2025年上半年累積虧損155億元,負債比率達93.4%。截至6月底,每度電成本為3.8701元,平均售價僅3.6791元,等於每賣一度電虧損0.19元;各類發電當中,核電每度平均成本為1.98元,發電成本僅次於慣常水力,遠低於遠低於燃煤2.46元、燃氣2.97元,以及光電4.04元、風電4.78元。
即使考慮重啟設備投資,若核電每度仍可盈餘1元,全年發電量150億度即能挹注150億元,有助緩解財務壓力。
但台電也強調,近年最大虧損主因並非核電停用或購買綠電,而是俄烏戰爭導致燃料成本暴漲,政府為控物價無法反映電價,才造成嚴重虧損。即便核電重啟每年可省下150億元,相對於過去6000億元虧損,仍屬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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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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