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濫押?她喊「被告有防禦權」反挨批

柯文哲遭濫押?她喊「被告有防禦權」反挨批
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昨(4)日還押。(圖/NOWNEWS攝影中心,2025.05.15)

[NOWnews今日新聞] 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已近1年,台北地院合議庭昨(4)日諭知還押,下次庭期為9月9日。對此,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發文替柯文哲發聲表示:「還他防禦權,交保柯文哲,在法庭公平對決」,卻反遭網友痛批,當初的打柯英雄怎麼對他的?受到什麼壓力要從舉發到維護?

柯文哲近日提出具保停押聲請卻遭還押,游淑慧昨發文指出,檢調當然擁有犯罪偵查權,但是未定罪的被告也有人權和法庭防禦權,司法的羈押權真的可以這樣無窮盡嗎?長期羈押說穿了變相成為逼人就範的粗暴。

游淑慧提到,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有訴訟之權,而訴訟權的核心就是被告的防禦權。在酸言諷刺前,拿出法律的專業和對法律的尊重,摸著心問自己,濫押越久對誰的傷害越大?

游淑慧說,就刑事被告而言,他們面對擁有國家機器作後盾的檢察官,要如何才能獲得公平審判呢?第一要務就是保障被告可以充分有效行使防禦權。防禦權遭到侵害,也就是訴訟權遭到侵害,也就是憲法賦予人民的人權遭到迫害。防禦權的核心為:不自證己罪、受辯護人協助、無罪推定。

游淑慧認為,交保本來是《刑事訴訟法》賦予被告的一種防禦手段,讓被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保有自由,能夠與律師討論案情、尋找證據,以更好地進行防禦。現在卻變成檢察官逼被告認罪的武器?用羈押和交保來逼迫被告要自證己罪,不知道現在的法學老師們,怎麼看待現今北檢作法?怎麼教現在法律系的學生?

游淑慧也強調,現在北檢和法院用長期羈押的方式,讓許多被告喪失憲法賦予的防禦權,這已經不是犯罪偵查的必要,也引起很多民眾的同情和對司法濫權的恐懼。她說,她之前說過很多次:726和823很多民眾其實是為司法濫權而投的,適可而止吧,給自己、給司法留點形象吧。

不過,游淑慧發文也遭受不少網友留言痛批:「從妳嘴巴喊出來真是諷刺,當初國民黨打柯英雄」、「當初妳是怎麼樣對待柯文哲的?」、「妳是受到什麼樣壓力從舉發柯文哲弊案,到現在要維護這位貪污犯?」、「怎麼打人的也是你們,要救人的還是你們?」

對此,游淑慧也回應表示:「我不是轉向,我只是希望回歸對法律和制度的尊重。凡事都有比例原則,人民心裡也有一把尺。」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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